【新唐人2013年06月29日訊】很長時間以來,誰來為破產銀行買單的問題,歐盟一直難以達成協議。儘管德國與法國反對,本週四各國財長們還是在歐盟峰會召開前達成框架協議:將來銀行陷入危機,將由銀行股東、債券持有者及大額儲戶來承擔主要損失。
週五,參加歐盟峰會的各國領袖希望這份框架協議在年底前促成解決銀行危機的最終方案,但德國和法國持反對意見。根據這份框架協議,2018年後,銀行發生危機時,股東將首先承擔損失,其次是債券持有者和大額儲戶。有存款保險保護、儲蓄額在10萬歐元以下的儲戶將不會受到損失。
德國擔心,如果在歐盟範圍內形成解決銀行問題的統一機制,德國會被其他國家的債務套住。因此不願在9月份大選之前作出讓步。
德國總理梅克爾:“德國已經說得很清楚,在現有的條約下,歐盟執委會還沒有集中運作或統一解決問題的權力。”
法國也不願接受新框架協議,而是希望在現有協議之下找出解決銀行問題的辦法。不過更多歐盟國家對於新的銀行自救辦法表示認可,如果新協議最終生效,依靠歐盟納稅人來救助銀行的日子就會結束。
新唐人記者喬安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