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6月25日訊】一部《中國合夥人》的電影上演,讓人們津津樂道於生意場上的中國合夥人如何把握時機,在商界上打拚取得成功,現實生活中,類似於新東方的神話故事並不是太多,那是特殊時代特殊背景特殊行業的特殊案例,幾乎沒有可比性也是不可複製的。在中國數十年富豪倍增的過程中,更多的是貪官背後崛起的中國合夥人,這個龐大的群體才是中國真正的富豪群體,他們或許是隱秘的商人或許是權貴的子孫或許是特定的代理人,他們究竟掌控了多少中國財富,幾乎無人能回答。
比如大連實德的徐明,年紀輕輕就多次入選中國富豪榜,比如大嫂級的人物丁書苗,只是充當一個掮客就能獲得40億的暴利,比如許許多多已經倒臺的貪官和在位的官員,背後都站著一串大大小小的中國合夥人。
暗流湧動的劉志軍貪腐案終於露出了冰山一角。檢察官指控從1986開始,到2011年東窗事發,劉志軍利用擔任從鐵路分局黨委書記到鐵道部部長的職務便利,先後非法收受金錢及各類財物折合人民幣6460.54萬元。
而劉志軍背後的中國合夥人所擁有的40億的財富是誰的是怎麼來的?人們並不知道,包括已經收繳的房產374套,美元23萬、歐元223萬、加元15萬、港元8千多萬等;股票帳戶9個,股票山東黃金27700股、佳電股份60萬股、300萬人民幣的理財產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汽車16輛,英才會所100%股權、智波公司60%股權,書畫、飾品等物品612件,究竟是劉志軍名下的還是丁書苗名下的?也是模糊不清。
丁書苗僅僅為了劉志軍打撈一名下屬就敢花費4400萬元,為了扶正一名副部長就耗資500萬元!這些錢最終流向誰的口袋?是誰批准動用如此驚人的費用?難道只是丁書苗擅自做主?實際上,丁書苗的錢就是劉志軍的錢,劉志軍的權亦是丁書苗的權,雙方之間沒有契約只有默契。當劉志軍式的貪官倒下,丁書苗名下的財產並不會連累到劉志軍,同樣,剛剛倒下的劉鐵男背後也站著類似丁書苗式的中國合夥人。
丁書苗執掌的博宥集團,涉足高鐵設備、酒店、影視廣告項目,其多宗經營背後都能找到劉志軍運作的身影。劉志軍涉嫌濫用職權罪於其他相關案件被扣押凍結的巨額財富,大部分也都在丁書苗的名下。
以高鐵工程項目招投標為例,丁書苗充當著劉與外界利益輸送的「代理人」,並將錢財收入自己囊中。隨後,她按照劉的委託替其辦事,羅織關係網。劉志軍歸案後曾供述,他幫助丁書苗把企業做大做強,是為自己的仕途打造經濟基礎,以備在他需要的時候,丁書苗能為他奔走,並用金錢鋪路。
與幫助丁書苗獲取的數十億元暴利相比,劉志軍僅被指控涉嫌受賄6460.54萬元。丁書苗的存在,大大稀釋了劉志軍的犯罪成本,也讓許許多多的貪官找到了更多的護身理由。司法材料顯示,劉志軍被指控的6460.54萬元犯罪所得,全部來自於他涉嫌受賄一項罪名。而他涉嫌濫用職權罪造成的國家經濟損失,以及協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攫取的數十億元巨額財富,在其被指控的涉案標的裏並未體現。
劉志軍涉嫌濫用職權罪而於其他相關案件被扣押凍結的大量財產,也不在他的名下,更未計入他的直接犯罪所得,包括人民幣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歐元、157205.32加元、85251441.44港元,凍結股票帳戶9個,凍結房產37套,凍結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產337套,扣押汽車16輛,凍結英才會所100%股權、智波公司60%股權,扣押書畫、飾品等物品612件。上述扣押凍結清單中,都在丁書苗及其親屬和相關公司的名下,扣押凍結也是通過丁所涉案件來執行。
30多年的反腐,始終沒有從原點去反腐,總是著眼於已經發生的腐敗行為,沒有去解決權力這個總病根,更沒有清算貪官背後的中國合夥人,因而導致中國式的反腐陷入一種越反越腐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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