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6月15日訊】曾在加拿大華人社區轟動一時的唐煒臻刑事詐騙案,在今年2月份,以唐煒臻被判刑6年宣告結案。現在監獄服刑的唐煒臻又有了新舉動,他以判決刑期不公正為由,提出了上訴申請。並於昨天上午在安省京士頓(Kingston)法庭進行。
現年53歲的加拿大華裔理財顧問唐煒臻,在2009年3月被幾名投資人報警,隨即被安省證監會禁止交易,並在同年6月被控12項,包括龐氏詐騙在內的,准刑事指控。2010年被控金融欺詐罪。2013年2月1號,唐煒臻被判刑6年,罰款280萬元。
自稱是華人巴菲特的唐煒臻,曾向200多名華裔籌集資金,並做虛假報告欺騙投資人,為此使這些投資人損失了5千2百多萬元,其中不少人是加拿大新移民。這次上訴的理由是因為法庭判他的刑期。對此,曾經為唐煒臻擔任過辯護律師的王海雲證實了這一點。
王海雲律師:“當時法官給他定的刑期也是比較不同尋常的,先說是你坐幾年牢,如果你不能夠還錢你再坐幾年牢,所以他很可能為這個來做出上訴。”
法庭當時還裁決刑滿後,唐煒臻必須在5年之內付清280萬罰款給受害的投資人,如果他無法籌齊款項,法庭會追加5年刑期,令他的實際刑期延長到11年。
唐煒臻目前被關押在京士頓(Kingston)的哥蓮士灣監獄(Collins Bay Institution),屬於中度設防監獄,他原本認為自己的風險等級較低,申請調到輕度設防監獄,但沒有獲得批准。
新唐人記者劉芳加拿大多倫多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