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6月14日訊】為了杜絕不法商販在華埠等地販賣假名牌包和其他各類假貨,紐約市議員陳倩雯在2011年提出法案,要懲罰購買假貨的消費者,罰款金額最高達1000美元,甚至入獄一年。6月13日,市議會對此提案進行了首次公聽會後,這些懲罰規定將有所改變。請看本臺記者安心的詳細報導。
在華埠堅尼路上的地鐵口,您可能看到一些4、50歲的婦女,看到西方面孔的遊客,就會上前搭訕,口裡念叨GUCCI古奇,香奈兒、LV等名牌包的名字。這些就是向遊客兜售假名牌的線人。一旦有顧客願意購買,就會被領到僻靜街道或是地下室取貨。
這些在鏡頭前躲閃的婦女,每天都會向遊客推銷假名牌包、手錶等假貨。陳倩雯在提案中指出,假貨氾濫,警方屢禁不止,就是因為有市場。如果購買者被罰千元重金或是面臨坐牢一年的懲罰,就可以有效防治。
“罰一千美元,入獄一年,對於只買一個提包來講,懲罰太重了。”
來自佛州的遊客塔尼亞一語道出,喜歡名牌包包女士的心聲。陳倩雯對此表示,提案在懲罰規定上會有改動。
“分成兩面吧,如果只是買一、兩樣假東西的話,可能就是給他們一個罰單,罰他們幾百塊錢。如果他買好多的話,如果他回去在自己家,重新賣出去,那樣就要判重一點的罪。”
市長彭博對該提案存在的最大質疑,就是消費者如何判定自己購買的東西是假貨。對此陳倩雯回應:“紐約市有很多很出名的公司,他們很多時候都賣減價的名牌的東西,如果你不去這些公司去買、或是店裡去買,在街上偷偷摸摸的,你知道一定是有問題的了。”
販賣假貨使紐約市每年的稅收損失高達十億美元。而且,這種偷偷摸摸的購買方式,對消費者也存在安全隱患。
下一步,陳倩雯將於市長彭博辦公室,進一步討論法案細節。其中包括,如果法案通過後,在酒店、旅遊巴士等處向遊客宣傳,購買假貨的懲罰規定。
新唐人記者安心、王崑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