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6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凱欣綜合報導)中共前鐵道部長劉志軍被控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結束,案件將擇期宣判。中共喉舌新華社曾引述起訴書稱,劉案涉及四個「特別」,情節嚴重。然而,庭審前後,檢察官、辯護律師和北京知名法律學者,要求對劉從輕量刑。外界質疑,為貪官求情,劉志軍案審判秀逆襲原因何在?
轟動全中國的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9號上午在北京開審,3個半小時就匆匆結束。檢方指控,劉志軍於1986年至2011年間,非法受賄6460萬5千4百元,另外他在任職期間徇私舞弊,涉嫌濫用職權罪。對於劉志軍涉嫌玩弄多名女性的問題,則沒有涉及。
檢方在起訴書中雖然用了4個「特別」來形容劉志軍案的性質:「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儘管按照中共的《刑法》規定,受賄十萬元以上,最高刑期是死刑。但在法庭辯論階段,檢方竟然首先提出對劉志軍「主動坦白」,「可以從輕判決」。劉志軍本人也得到機會「聲淚俱下」的念出寫好的悔過書,言辭中緊跟潮流,提及了習近平的「中國夢」。
另外,劉志軍的辯護律師也在庭上作了輕罪的辯護,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也出來求情,聲稱劉對高鐵發展很有貢獻,嚴懲劉並不能禁止貪腐。對此,網民在微博上發出怒吼。
很多網民質疑劉志軍受賄金額的真實性。《法新社》也用嘲諷的口吻說,劉志軍的貪腐罪行動輒上億,他所掌管的有法庭、有警察的獨立王國——鐵道部,一手遮天的狀況下,貪腐只有區區幾千萬。
香港《蘋果日報》發表評論文章說,劉志軍在庭上懺悔未為中國夢作貢獻,大有機會逃過重刑,圓了主政者的面子,又救了自己。但檢察官、辯護律師、法律專家如此為貪官求情,堪稱奇葩!他們似乎都忘記了溫州動車追尾慘劇是高鐵大躍進的結果,忘記了鐵道部留下的數億元債務。更堪玩味的是,這場審判騷逆襲的原因何在?
資深傳媒人、財經作家、中國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余勝海總結劉志軍作為落馬官員的八項之最:1.擁有房產374套,價值8億元;2.娶了3個老婆,睡過影視女明星、主持人、空姐數百人;3.收受股票62.77萬股;4.收受書畫、飾品等物品612件;5.幫助他人非法獲利30多億元;6.追繳贓款 18,359,565.81元;7.扣押贓款23,057,146.08元;8. 檢方認定受賄6,460萬元,單筆受賄4,000萬。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亦在微博上表示:劉志軍如果不判死刑立即執行,貪污受賄罪的死刑,實際上就被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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