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開校長否認收賄 仍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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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5月24日訊】台南開科技大學校長陳猷龍涉捲入新北市一起工程仲裁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陳猷龍在庭訊時表示依專業仲裁,否認收賄。

據中央社報導,調查局新北市調處接獲檢舉,指僑力營造公司在民國91年8月間,以新台幣4100多萬元承攬位於新北市新莊包括派出所、圖書館暨托兒所等公共工程後,因不堪承攬虧損,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聲請仲裁。

新莊區公所和營造商分別選任詹姓男子和南開科技大學校長陳猷龍為仲裁人;但營造商疑似以超過新台幣百萬元代價賄賂詹姓仲裁人,讓他做出有利營造商的決定。

全案歷經多年審議後,仲裁庭在民國97年間做出仲裁判斷,新莊區公所除必須給付得標款外,再給營造商數千萬元,新莊區公所已陸續交付營造商部分款項。

繼日前簡姓營造商負責人和詹姓仲裁人遭法院羈押後,新北地檢署為釐清仲裁過程,昨天傳喚陳猷龍到案說明,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檢察官認為,證據顯示陳男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

法界人士指出,仲裁人有「類法官」的稱號,因為「仲裁」有別於一般的「調解」,調解可能因一方不同意而調解不成立,但仲裁必須在6個月內做出判斷,最多只能延長1次3個月,且一旦做出判斷即等同於判決確定。

對於校長遭羈押,南開科技大學主任秘書王之相表示,陳猷龍是個「工作狂」,主持校務認真用心,並表示校務運作一切正常。

教育部技職司長李彥儀指出,在判決確定前由學校董事會自行決定是否要找代理校長,教育部基本上不會介入,除非判刑確定。

陳猷龍是從輔仁大學借調到南開科大,任期直到7月31日止,擁有政治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曾任輔仁大學法律研究所所長和輔大法律學院首任院長等職務。

陳猷龍除現任南開科大校長外,並任職高等教育評鑑中心系所評鑑法律學門召集人和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主任仲裁人等職務,專長民法、商事法和國際貿易法,他還曾在民國63年獲選全國優秀青年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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