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4日訊】蘇澳籍漁船「福昌168號」昨天被日本以越界作業為由,取締罰款,船隻今天返港。船長蘇澤鴻說,當時是為撿回漁具才越界。
據中央社報道,46噸級延繩釣漁船「福昌168號」昨天在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倒三角形海域)南方附近,被日本以越界作業為由,罰款430萬日元;經宜蘭船主以匯款方式向日方繳納罰金後,船隻隨即獲釋,人船今天上午返回南方澳漁港卸魚貨。
蘇澤鴻說,當時因1組市價新台幣40萬元延繩漁具,隨海流往南漂流越界,他為了取回漁具因此越界只約0.7浬,但日本巡邏艇見狀後馬上過來扣押人船,「日本根本是有備而來,找台灣麻煩,吃台灣漁民夠夠」。
另外,對於日本巡邏艇當時表示,「福昌168號」漁船刻意偽裝成日本的漁船在海上作業,蘇澤鴻也予以否認。他說,這次出海被日本罰款,日後只好努力捕魚,將損失補回來,也呼籲政府在台日重疊的經濟海域上,加強護漁,保障漁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