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退休公務員 照護金不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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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5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3日電)政府對早期領一次退休金、生活特別困難退休公務員,三節有照護金,金額14年未調,考量社會氛圍,銓敘部今天決定金額照舊。

銓敘部長張哲琛說,民國68年以前退休公務員,多是請領一次退休金,絕大部分退休公務員都是領新台幣20萬至30萬元的退休金,把這筆退休金拿去優惠存款,每個月利息約3000元至5000元,靠著微薄存款過活。

為照顧這批生活困難退休公務員,政府訂定「照護金作業要點」,每年春節、端午節、中秋節3節各發給一次照護金;如果平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所需標準,單身者每節發給照護金1.8萬元,有眷屬者,每節發給3.1萬元。

銓敘部統計,中央與地方機關近4年,照護金每節發放人數、金額都逐年遞減;中央機關發放人數從98年665人,逐年遞減至101年407人;平均每節發給金額由98年1641萬元,逐年遞減至990萬元;發放金額每年約遞減15.38%。

至於地方機關,平均每節發放人數從98年的1295人,逐年遞減至1005人;平均每節發放金額由98年3099萬元逐年遞減至101年2336萬元;發放金額平均每年約遞減9.23%。

照護金發放金額,從88年調整至今,都沒有再調整。銓敘部推估,如果103年度調高年節特別照護金發放金額,單身者2萬元、有眷者3萬3000元(各增加2000元),那麼中央、地方須增加經費分別為176萬2000元、505萬6000元。

銓敘部考量到,經費增加將對國庫造成負擔,以及目前社會氛圍,銓敘部建議先維持目前的年節特別照護金金額,日後再檢討是否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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