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2日訊】5月21日,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及陳偉業,因2011年7.1遊行期間,被控非法組織遊行及衝擊警方防線案件,今天早上在東區法院宣判,兩人分別被判監6星期幾5星期,分別緩刑14個月和12個月,其餘控罪兩人則各被罰款港幣4800元。
上午10點左右,黃毓民首先步出法院,對於今次判刑他直斥判決不公平,裁判官一面倒接受控方的理據,完全未理會他的陳詞,表示會提出上訴。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這個判詞都不能解釋我的質疑,惡法來的是嗎。」
其後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則高舉拳頭,在立法會議員陳志全陪同下走出法庭,他譴責今次案件是政治檢控,並高叫口號表達對判決的不滿。
口號:「無畏無懼,繼續抗爭,打到港共政權。」
黃毓民批評政府不時用非法集結罪檢控示威者,是對社會失去理性管制。陳偉業則表示今次的判決會增加遊行的壓力,但就重申不會退縮,會繼續抗爭爭取香港的民主。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動不動就告你非法集結罪,這個政府已經發癲。」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我相信抗爭運動對部分市民會有壓力,你看到自從曾偉雄上場之後,對人民的拘捕和警察的暴力越來越多,我們不會因為這個判監而退縮。」
親共團體愛港之聲成員也一早到法庭門外踩場,遭到人民力量的支持者斥責,其後人民力量於將一橫幅展示在法庭門外,遭到親共成員阻攔,雙方爭執場面一度混亂。
新唐人記者余鋼在香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