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6日電)監察院說,公視第4屆董監事任期屆滿又延任,至今近2年半,還沒選任出足額第5屆董事,行政院及文化部違失重大,遭糾正。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吳豐山提案,糾正行政院、文化部。
糾正案文指出,依公共電視法,行政院有提名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候選人的權責,但是公視基金會第4屆董、監事3年任期屆滿又延任,至今已近2年半,仍然未選任出足額第5屆董事。
吳豐山說,社會輿論批評,媒改團體垢病,監察院先前也曾提出糾正與質問,行政院卻視若無睹,毫無積極作為,行政院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規定,有嚴重怠失。
吳豐山指出,文化部是公視基金會的主管機關,也是行政院有關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提名作業的幕僚機關,成立後至今已近週年,卻仍未選任出公視基金會足額董事。
他說,行政院坐視原新聞局及文化部一再拖延擱置提名名單作業時程,態度消極、因循敷衍,這是重大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