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圖利鑑價公司 前書記官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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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5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4日電)前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書記官林峻岳被控把鑑價業務集中給特定公司承攬,公司不法獲利百萬,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刑5年。

林峻岳事發後遭台北地方法院停職。法院判決指出,林峻岳辦理法拍屋案件時,被控明知倪姓執達員違反常規,委託特定公司鑑價;他卻將資訊洩漏給業者,並圖利特定鑑價公司的陳姓男子估價,從民國95年起至99年,共計鑑價245件,使鑑價公司不法獲利新台幣142萬餘元,扣除成本後不法獲利約112萬餘元。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圖利,辯稱沒有收受好處,鑑價公司是由執達員所指定。但法官認定林男知情,他身為司法人員應廉潔自持,卻為圖謀私利而違法圖利業者,嚴重戕害鑑價公平性,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刑5年,褫奪公權2年;同案被告倪女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10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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