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血的神話》(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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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5月14日訊】【導讀】《血的神話》是一本描寫文革時期,湖南道縣大屠殺的報告文學。作品記錄了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八年發生在中國湖南發生的一段被當局刻意隱瞞的歷史。作者譚合成花了近二十年的時間,對文革期間發生在湖南道縣的大屠殺進行了深入地調查。被調查者以「一字不實,砍頭示眾」、「若有虛言願負一切法律責任」的保證提供了大量真實材料,在此基礎上作者完成了這本五十多萬字作品。由於人生際遇,作者也有機會接觸到大量官方資料,並採訪了幾乎所有與大屠殺有關聯的重要人物,這使作者兼具了官方記錄者和民間採訪者的雙重身份,能夠較完整地呈現了這一歷史真相。儘管這是一段讓中國人深感羞恥的歷史,但是為了讓這個悲劇不再重演,我們必須去了解它。

(接上期)

第六十一章 殺場餘生者說

道縣「殺人風」中,被殺對象誰的命最大呢?據說,女人家要數周群,下了天坑七天七夜居然沒死;男子漢要數肖維仁,五花大綁捆上殺場居然活生生地逃脫了。

我第一次見到肖維仁是在四馬橋的圩場上。當時我正在這邊採訪,正逢圩日,就到圩場上逛逛,想對道縣趕圩的情況有個感性的認識。熙熙攘攘趕圩的人中,我一眼就看到一個人,年約五十上下,濃眉大眼,相貌堂堂,白衣黑褲,戴一頂樣子有點像禮帽的窄邊小草帽,這種小草帽當時當地的農民還很少有人戴,憑著多年的採訪經驗,我感覺這個人不像當地農民,也不像當地的農村幹部,莫非是外地來做生意的小商販?可又明明是一副趕鬧子買東西的樣子。我鬼使神差地多看了他一眼。他竟馬上發現了有人在看他,轉過臉對我點頭哈腰地一笑。這一笑讓我心頭一顫,從前我在長沙監獄做採訪,那些接受採訪的囚徒正是這種表情。這究竟是個什麼人呢?我迎上去問道:「你不是本地人吧?」「不,不,我就是本地人。不過才回來沒多久。」他用一口標準的道縣普通話回答我。「哦,在外地工作多年吧?」「不,不,沒有工作,下苦力。你老來這裏趕圩啊?」我告訴他:「我是個記者,下來採訪處遺工作的。」他的眼睛一亮,說:「我就是遺屬,我可以向你反應問題嗎?」「當然可以,但是我們沒有解決問題的權力,只能起到了一個把下面的情況向上面反映的作用。」他連聲說:「這個我知道,這個我知道。」他把我帶到圩場邊的一戶人家,可能是他的親戚或熟人,找了兩張凳子,坐下來,慢慢地談起來。

這個人就是肖維仁。

肖維仁反應的問題不外乎兩點:一是被查抄財產的補償問題;二是對殺人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問題。這兩個問題,在我所接觸的遺屬中,無一例外地被提到了。但是肖維仁不愧是讀過幾句書的人,提得比別人稍微有一點不同,他說:「當年我們被拆掉的房子、分掉的家產,現在由政府來補償,殺一個人賠一百五十塊,拆一間房子給三百塊,農具財產按六七年市價的四分之一賠償。我覺得不合理,不應該由政府來賠償,應當由殺人兇手來賠償,也不要他們賠多的,當初拿了什麼就賠什麼,不能讓他們殺了人,奪了妻,經濟上還得好處。殺了人的,也不要求他償命,也不要求他坐牢,但是必須要認罪認錯,要公開賠禮道歉。不然的話,怎麼能分清是非、撥亂反正呢?不能像現在這樣,還在我們面前耀武揚威,警告我們不要亂說亂動,我們什麼時候亂說亂動過?」

下面是肖維仁死裡逃生經歷的口述實錄。

我名肖維仁,四馬橋區楊家鄉旱禾田村人,一九三二年出生,家庭出生,家庭出身富農,本人成分學生。我是五十年代零陵師專畢業的,畢業以後分到我們公社(楊家)金獅庵小學當體育老師。一九六二年過「苦日子」(注一)的時候下放回來的。對外講是下放,實際上是因為我的家庭成分高的緣故把我清洗出教師隊伍。當時我對下放回農村這件事看得也不是那麼要緊;因為我的飯量大又是教體育的,當老師一個月二十七斤米實在是不飽,心裏想下放就不敢吧,就同意了。他們還讓我寫了個自願下放農村的申請,我也寫了。我想,我身體好,有的是氣力,還有一門祖傳的整(治)跌打損傷的醫術,幹什麼不比當個小學老師強。

回到生產隊以後,我的日子過得還可以,一來我原先那個老婆能幹,捨得做,二來我自己整得跌打損傷,找我看病的人不少,也賺得到一些嚼用。我們家幾代人都是習武的,我父親就是當地一個比較有名的拳師。我自己也是從小練拳。凡是習武的人都要會整得跌打損傷,練武不受傷是不可能的,受了傷曉不得整還練什麼武?我們屋裡就有一套整跌打損傷的祖傳秘方,一代一代相傳,遠近有名。後來割資本主義尾巴,給人整傷不准我收錢,我就不收錢,但是人家還是會送我一些雞呀、鴨呀、肉呀、油呀這些東西。所以說日子過得不是那麼差的,比好多人家可能都要好一些。

文革殺人的事情來得蠻突然,曉不得別人怎麼樣,我自己事先真的沒有一點察覺,要不然我也不會坐在家裡等死。那一天我記得蠻死火,是一九六七年古歷的七月十四,過鬼節,天上好大的一個月亮。那天我收了工,剛剛吃了夜飯,大隊上的民兵過來通知我到大隊部去開會,我就去了。一進大隊部沒有看到有開會的樣子,只有大隊治保主任肖新覺和大隊上一班民兵在那裡,這個肖新覺他還是個造反派頭頭(「紅聯」)。一進門,肖新覺就喊:「把他捆起來。」幾個民兵拿著早就準備好的索子,一涌而上,不由分說,把我捆起來。捆得好緊啊,痛得我只喊哎喲。我連聲:「什麼事,什麼事?」肖新覺講:「什麼事?跪下!老實交代,你犯了什麼法。」人到那個時候有什麼辦?我只好跪下來說:「我實在沒犯什麼法。你看到我那裡做得不對,請你跟我提個頭……」沒想到我這個話惹得他大發脾氣,站起來,拿起一塊劈柴,那種劈柴曉不得你見過沒有,松樹的,兩尺多長,見稜見角,有四、五斤重,「你這個死不老實的狗崽子,自己犯了什麼法自己曉不得,還敢問我。」舉起劈柴,照著我的腦殼就是一下。我本能地把頭一偏,正好砸在左邊的腦門上。只覺得「轟」地一聲,腦殼一大,眼前一片金花,就昏死過去了。肖新覺他們搞點水把我澆醒過來,我只覺得腦袋痛得要炸開了,血把頭髮和半邊臉都糊住了。肖新覺又要我交代罪行,我低著頭,不敢講話,害怕一句話沒講好,又要挨打。肖新覺冷笑著說:「你這個傢伙堅持反動立場,走資本主義道路,死有餘辜!」說老實話,到這個時候,我都還沒有想到他們殺我了,還在想著怎麼樣少受點罪,把這一關熬過去。

到了晚上大約有十二點鐘的樣子,他們把我,還有幾個人,都是地富子弟,不是分子,押到了羅家山水庫邊上的山腳下。後來我才知道,那裡有幾眼廢窖,他們準備把我在那裡下窖的。到了那裡,押我的民兵喊我跪下來,這時候,我的腦袋一下子大了,心都喘到嘴裏來了,我看著他的手上寒光閃閃的馬刀,結結巴巴地問:「你,你們要殺人——?」這時候只聽見我的一個堂兄弟,叫肖維義的,也是一起牽過來要殺的,在那邊喊:「不得了啦,要殺人了,快跑啊!」就看到一個人影掙脫索子,往田裡跑。當時我身邊是一個半來高的陡坎,我就往下一跳,準備跟著跑。殺我的那個民兵,看到我跑,揮起馬刀就砍。我因學過武術,聽得腦後有風聲,把頭一低,腰一彎,「嘭」地一刀,沒砍到我的腦袋上,砍在背上,把背砍傷了。後來才想起,正是這一刀救了我的命。這一刀雖然砍傷了我,也把捆我的索子砍斷了。我拍起來就往山上跑。幾個民兵跟在後面追。因為是捆著的,跑不快,又被他們追上,右腳上挨了一刀。這個時候,人一發蠻,猛地一掙,居然把身上的繩子給掙脫了。這一下,人就輕鬆了好多,心也沒有那麼慌了,我看到上面就是羅家山水庫,就往那裡跑。因為我水性好,會游泳,到了那裡,我跳下水庫,他們就追我不到了。我穿了一雙解放鞋,沒想到跑著跑著把一隻鞋子跑脫了,我連忙停下來提鞋。這個時候幾個追我的民兵又趕上來了,當時我把心一橫,從地上撿起塊大石頭,對他們講:「你們不要來,我們前世無冤今世無仇,你們不要逼我跟你們拚命。」他們都知道我會武功,幾個人嚇到起,不敢拚命地追了,一邊吆喝,一邊看著我往山上跑。跑到水庫邊上,我把衣褲一脫,鞋子一扔,跳進水庫里,遊了過去,到了那邊山上。

我跑脫了,我堂兄肖維義沒跑脫。他不該往田裡跑,深一腳淺一腳跑不快,加上捆他繩子沒掙脫,最後被那些殺人兇手追上,亂刀砍死的田裡。

我們那個地方跟寧遠縣搭界,水庫那邊就是寧遠的九嶷山。我從壟古沖跑到了寧遠地界。當時渾身透濕,只穿了一條短褲一件汗衫,身上還受著傷,幸虧背上和腿上的刀傷都不深,只是被刀飄了一下,可頭上的傷還是蠻重的,山裡的風一吹,又冷又痛,人一陣一陣地發昏,好像就要死在那裡的那個樣子。怎麼辦呢?莫非剛從鬼門關里撿回命來,又要死在這裏?我突然想起山裡面蓑衣沖住了一個方老伯,他家是個貧農,我從前救過他小兒子的命,現在沒有別的辦法想只有找他去救命。

我和方老伯也不沾親也不帶故,原來也不認識,幾年前,方老伯的兒子上山區采杜仲(一種中藥)從懸崖上摔下來摔成了重傷,抬到寧遠那邊的衛生院,人家說治不了,要他們趕快弄縣裡去。方老伯屋裡沒有錢,就把人抬到我這裏。我一看傷得蠻重,弄不好會死人,心裏有些害怕,也不敢收。方老伯求我,說整死了不怪我,只怪自己的命。我看這麼說,心裏也蠻同情的,再一看這個乃崽體質蠻好、蠻年輕,就把他們留在屋裡治。在我家裡治了一個多月,可以下地走路了。我看到他屋裡確實困難,乾脆一個人情做到底,沒要他什麼錢。方老伯就叫他的小兒子認我做乾爹,我說我比他大不了好多,認乾爹不合適。他說一定想認的,以後還要報答我的救命之恩。後來,他們回去以後,又在我這裏吃了半年的葯,每次來看病,都要給我帶不少的山裡的土產。我也不收他們的葯錢。這樣走得跟親戚一樣。

我趕快跑到蓑衣沖,找到方老伯家,敲門進去我那個樣子把他嚇了一跳。他跟我開玩笑說:「哎呀嗬,肖醫生你是偷哪家的女人家,讓人打成這個樣子?」我把情況一講,因為那個時候寧遠那邊還沒有殺人,方老伯死活不信。你怎麼講他都說:「有這個事呀,你莫哄我了。」他喊起他的老婆燒了熱水,幫我洗了傷口,又幫我換了套乾淨的衣褲。

第二天一大早,方老伯說要出一趟山道我們村子里去看看情況。當時我對到底為什麼事要殺我,心裏也疑疑惑惑,還有老婆帶著三個兒女在家,也不知道是什麼情況,也想讓他去打探個究竟。

(我笑著問他,你就怕方老伯下山去領了民兵來抓你。)

不怕。怕也沒用。生死有命,富貴在天。一來我相信方老伯不是那號人,二來他硬是領著民兵來抓我, 也是我命里該死。我當時那個情況離開方老伯家也還是一個死。那時候我什麼也不多想,反正一條命就交給方老伯了。

到了半下午時分,方老伯回來了,一進門就搖頭:「沒想到真的殺人了!我到了你們村子,只說昨天晚上跑了一隻大老虎,派人正到處抓你哩。還說你有剪刀法,武功高得很,要抓你的民兵提高警惕,在哪裡抓到就在哪裡幹掉。聽到這個情況,我沒敢去找你老婆,怕找出事來。」我一聽急得眼淚水掉下來了,拚命地跟方老伯講:「我沒有做過任何壞事,沒有犯過任何法。」方老伯說:「這個我知道。旱禾田你是回不去了,就安安心心地在我這裏住到,好好養傷。你教過我我乃崽的一條命,我也還你一條命。」我聽得他這麼說,跪下來,給他磕了一個頭。

我在蓑衣沖住了大約有個五、六天,身上的傷開始告疤了,想起在這裏住久了也不是個事。那個時候寧遠也開始殺人了,風聲緊得嚇死人。方老伯嘴裏不說,我看得到,他其實也蠻擔心的。這時候,方老伯對我說,他有幾個熟人是個石匠,準備到廣西那邊去搞副業,問我願不願意跟到去,一來可以學一門養家糊口的手藝,二來也可以求得一個平安。如果願意的話,就講是他的親戚。我正是求之不得,馬上表態願意去。我講,想在走之前,趁著夜晚 回一趟家看看。他罵我:「你想找死啊?夫妻好比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你不回去,她們活得好好的,你一回去,弄得不好,自己丟了命不說,還會害得他們跟著遭殃。」哎!這個道理其實哪個都懂,就是放在自己頭上,有時間犯糊塗。我聽了方老伯的話,打消了回家的念頭。方老伯人好啊!這恩情我一輩子報不完啊!他不放心,親自把我送出山。就這樣我跟著一班寧遠師傅到了廣西的富川縣。那裡有個叫香爐腳的地方,我們在哪裡做石匠。石匠這個活說難做又難做,說容易做又容易做,技術雖然有一點,主要還是靠勞動力。我在富川主要就是修渠道、修石橋,那個事情我很快就學會了,而且做得蠻好。

富川這個地方瑤民多,香爐橋就是一個瑤家寨子,這裡有一家姓盤的瑤民,就是我後來的岳父,他家有六個女兒,沒得一個崽。這個瑤家的女子,長得都蠻客氣,長相好身材也好,我岳父家幾個大女兒都嫁出了,只有一個小女兒,小時候出痘子(天花)沒有養得好,落了一臉的麻子,還沒有嫁出去,那時候村裡人都喊她盤麻妹。我在香爐橋做石匠,做了有那麼久時間,有一天,村子里一個人找到我做媒,問我在老家成沒成親,我想起已經永遠不可能回道縣了,就說家裡窮,娶不起老婆。她又問我願不願意招郎到盤麻妹家。當時我們這喜人在外面做手藝,人家都喊我們流竄犯,心裏確實想個家。盤麻妹我原來也認識,臉上雖然有麻子,但是人好,又年輕又能幹。比我要小十多歲,特別她家是貧農,我這一輩子吃虧了就吃在成分高,想起招郎到盤麻妹家,就是貧農了,這一輩子就不會受人的氣了,所以就答應了。不過我還是老老實實告訴了人家,我們家是富農。我岳父講富農不要緊,只要人老實就好。就這樣我們就到他們公社,叫做福利公社,現在叫福利鄉,辦了一個手續,招郎到了她家裡。本來想,這一輩子就安安生生在香爐橋過了,沒想到命運捉弄人,一九七零年農曆一月份,剛剛過完春節,農村裡搞大清查,富川縣下來好多幹部,搞「一打三反」運動(注二),結果把我給查到了,說我是外逃的四類分子,抓了起來,後來又說是收容,遣送回道縣。

當時我很想不通,為什麼地富家的女人嫁給了貧農,可以改成份,就是我原來的老婆嫁給了貧農也變成了貧農,而我自己招郎到了貧農家,怎麼還升了一級,從子弟變成了分子。

送回縣裡以後,大隊上的路上,走到葫蘆岩渡口,上了渡船,肖老六講:「這個傢伙帶回去作不得用,只會給生產隊添麻煩,乾脆在這裏沉了河算了。」當時我被捆到起,心裏想這回死得成。搭幫(幸虧)那個架船的船老闆講:「搞不得喲,現在不準亂殺人了。搞起來要負責的哦。」肖老六講:「大隊上的事,關我個屁事,我給他負這個責。」就這樣沒有殺我,把我帶回了大隊。

回到大隊以後,那個日子才叫做難過喲!過去是把我做四類分子子弟對待,現在完全就是做四類分子對待。對我進行了批鬥,勒令我老老實實,勞動改造。我原先的老婆早就帶著我的三個女兒嫁給了我們大隊的貧協主席李四能,家裡的東西,值錢的早就抄光了,不值錢的都帶到李家去了。我當時真的是上無片瓦遮雨,下無寸土立身,這不是形容,是當時的實際情況。生產隊退了一間房子給我住,比個牛欄好不了多少。可以說是做的牛馬活,吃的豬狗食。特別是我原先的 那個老婆,看見我老遠就打轉身,我的三個女兒都不理我,要跟我劃清界限。有時間我遠遠地看著她們的背影,想死的心都有。你說說,人活在這個世上有什麼味道?我拼死拼活從那個殺場上逃出來做什麼?還不如讓他們一到砍了,下到窖里好。

幸虧這個時候,我老婆,就是盤麻妹,你喊她麻婆沒關係,她不生氣,從前我們隊上的都喊他麻妹,現在老了,都喊她麻婆,她從富川挺著多大的大肚子,跑到道縣來找我。本來我們大隊是不接受她的,但是她有公社的證明,又是貧農,就接受了。我這個老婆好啊!沒有她,我活不到今天。本來我被遣送回道縣以後,我岳父勸她,算了,再找個人。她不肯,跟屋裡鬧翻了,跑來找我。那個男人家打光棍的日子你沒有過過,那就是個地獄。有了個女人家,那屋裡馬上就變了個樣。我勞動力還是有啊。不怕吃苦,麻妹她也是從小做慣了的,會過日子,接著又生了個妹子,我們慢慢地又把這個家搞得像點樣子了。其他那些事情就不用講了,當時那個情況,人在矮檐下,哪能不低頭。

一九七一年九月份,我們區修永泉河壩,就是在甫石塘那裡,像一個攔河壩,把蚣壩河攔起,解決我們楊家鄉這一帶的水利問題。我們是受益鄉,要派工,生產隊就把我派去了。因為我有石匠手藝,安排在永泉渠修石渠。當時上頭出了一件大事,這個事你們都曉得的,就是林彪叛國投敵。剛開始哪個都不曉得,我們農村大概是年底傳達的,我們是四類分子不傳達,所以不曉得,只曉得又出大事了。那個形勢緊張得不得了。比六七年殺人時還要緊張。每一次,上面出一次事,農村裡就要抓一次階級鬥爭,我們就要遭一次殃。我還算有點文化的人,又經歷過那麼多事,這一點看得很明白。當時工地上、村子里謠言四起,說又要殺四類分子了,四馬橋公社麻灣大隊一個地富子女,跟我一樣也是刮「殺人風」的時候跑出去的,一九七一年回生產隊,被大隊民兵營長用鋤頭活活打死。(注三)聽得這些話,嚇得我通晚通晚睡不著。這時候,我老婆從家裡跑到工地上找我,說聽得村裡的人講,又要殺我了,說上回沒殺成,這回一定要殺掉。又說大隊上派人到縣裡買鐵絲去了,說我學了剪刀法,索子捆不住,要用鐵絲捆。

(筆者可以負責地說,這些消息不十分準確。當時大隊上有沒有人喊要殺肖維仁呢?有。但那絕對不是大隊上的意思。大隊上也確實派人去買了鐵絲,但那是生產和修水利上要用的,絕對不是買來捆人的。)

反正也是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繩,我當時想,不能坐在屋裡等死,必須馬上逃出去,到時候想逃都逃不出去了。我把這個想法跟老婆講了,她這個人頭腦比較簡單,說逃就逃,我們一家人一起走。我本來想要她帶著孩子會富川娘家的,她不肯,說死也要死在一起。我一想,她這一回富川,又會成了人家屋裡的人,又是生離死別,也捨不得。就說一起逃就一起逃吧。反正她們家是貧農,萬一有個什麼三長兩短,估計還不會殺她。

為了逃跑,我做了一個周密的計劃,叫我老婆先回隊上去,不要驚動隊上的人,悄悄地做好準備工作。然後我在工地請了一個假,說是回家取口糧。跟我老婆約好了在村子外面會面,反正也沒什麼值錢的東西,就是兩個包包,一些換洗的衣服,帶著小孩子,一起逃走了。因為害怕有人來追,我們特地繞道野雞鋪,從江華那邊走的。因為麻婆是瑤民,江華那邊是瑤山,走起來也方便些。從那邊到了廣西,我們在柳州落了腳。在這裏靠割馬草,就是馬吃的草,和撿破爛為生。後來又到了岳州(岳陽),在那裡砍蘆葦為生,還拖過板車,都是下苦力的事。只要能賺到幾個錢,把一家人養活了就好。

到了八四年,聽到道縣搞平反,我就帶著一家人回來了。現在這個反是給平了,但是好多事情搞得不合理……總而言之,上面這些人還是用另外一種眼光看你,比方說我們找地區的一個領導反映情況,我幾次找打他反映殺人奪妻的問題。他聽得不耐煩了,說:「你總講殺人奪妻,殺人奪妻。那好,現在我們叫李四能把老婆還給你,你要不要?」你看看,這是什麼話?你叫我們這些人怎麼講話?

註釋

【注一】「苦日子」全國餓死、病死人數在三千萬左右,僅道縣一縣就餓死病死三萬餘人。

【注二】 一九七零年一月三十一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指示》說:「蘇修正加緊勾結美帝,陰謀對我發動侵略戰爭;國內的發革命分子也乘機蠢動,遙相呼應。這是當前階級鬥爭中值得注意的新動向。這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妄圖依賴美、修、反的武力,復辟他們失去的天堂,加緊進行破壞活動。有的散布戰爭恐怖,造謠惑眾;有的盜竊國家機密,為敵效勞;有的趁機翻案,不服管制;有的秘密串連,陰謀暴亂;有的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破壞社會主義經濟;有的破壞插隊、下放。這些人雖然是一小撮,但無惡不作,為害很大。」《指示》要求:「一、要放手發動群眾。用戰備的觀點,觀察一切,檢查一切,落實一切。使群眾認清,打擊發革命破壞活動室一份激烈的階級鬥爭,是打擊帝、修、反『別動隊』的鬥爭,是打去蘇修侵略陰謀的鬥爭,實際上也是一項重要的戰備工作。」「二、要突出重點。打擊的重點是現行的反革命分子。」「三、要嚴格區分各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分清敵我,區別輕重。」「對於那些氣焰囂張、罪惡但民憤不大者,可分別判以死緩或無期徒刑;罪行較重,必須判刑者,可判以有期徒刑。對於那些罪行較輕者,可交群眾嚴加管制。」「四、要大張旗鼓地、廣泛深入地做好宣傳、動員。殺、判之前要交給群眾討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殺、判時要召開群眾大會,公開宣判,當即執行。這樣才會人心大塊,敵人震懾。但是,殺人不可過多,殺的應是極少數,關的亦不應多,管的是大多數。」「五、要統一掌握批准許可權。按照中央規定殺人由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批准,報中央備案。」「六、要加強領導。必須首長負責,自己動手,具體指導,深入實施。」這一《指示》發出后,全國廣泛開展了「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與同年二月五日中共中央發出的反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鋪張浪費的指示相結合,統一稱為「一打三反」運動。據統計,一九七零年二月至十一月的十個月共挖出「叛徒」、「特務」、「反革命分子」一百八十四萬余名,逮捕二十八點四八萬余名。

【注三】 據處遺工作組查證落實:四馬橋鄉麻灣村村民蔣昌概(家庭出身地主),一九六七年文革殺人事件中外逃, 一九七一年回生產隊,因與大隊民兵營長蔣昌才吵架,蔣昌才罵他:「你這個六七年殺脫的地主崽子。」用鋤頭將蔣昌概挖死。

(待續)

文章來源:阿波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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