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法官 盼最高法院定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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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5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8日電)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3名承審法官自請評鑑,其中法官林孟皇今天說,盼最高法院對「公務員職務行為」做出統一見解。

林益世遭特偵組依貪污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林的家人也被訴洗錢。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以林益世索款不符立委藉職權索賄,改依公務員恐嚇得利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林益世7年4月,林益世的家人因不符洗錢成立要件,均獲無罪。判決引發爭議。

判決引發爭議,合議庭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陪席法官林孟皇遭輿論批評輕判,因此3人昨天自行請送法官評鑑,成為評鑑制度上路1年多來,第一次出現法官主動自請評鑑。

林孟皇今天剛從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卸任,他受訪表示,自從前總統陳水扁龍潭購地案判決後,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罪從過去採取「法定職權說」,轉採「實質影響力說」。

林孟皇說,這次林益世案判決是認定公務員法定職務行為,或職務密接關聯行為行使都必須和公務性質有關,才構成貪污,判決結果由於不符合國民法律感情,引發外界批評。

林孟皇指出,為了達成見解一致性,希望最高法院能對於「實質影響力說」、「法定職權說」、「公務員的職務行為」做出統一見解,釐清民意代表的職權,讓下級審法院參考。他並建議貪污治罪條例應與時俱進,考慮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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