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6日電)台化公司新港廠被控於96年至100年間,申報不實空污數據至嘉義縣環保局,除依法起訴外,應補繳逾新台幣逾5億元罰金。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台化公司新港廠)內設有污染排放管道,台化新港廠為環保署公告應設置排放管道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監測其操作及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並應與主管機關嘉義縣政府環保局連線,將監測結果進行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及空氣污染防制費的申報。
台化新港廠運轉課人員洪姓、江姓及劉姓等男子,自民國96年10月至100年3月間,分別負責自動監測設施的軟體操作。3人為避免因污染物排放值超出環境影響評估,被環保局開單受罰,遭公司處分,同時可節省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費的支出。
因此,竟委託科技公司安裝設計監測軟體內設有監測數據模擬功能,透過模擬功能持續傳送不實的監測數據至環保局進行申報,損害環保署、環保局對空污總量、濃度監控,以及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的正確性。
嘉義地檢署除依違反空氣污染法起訴3名負責人員外,台化新港廠因傳輸不實污染物數值至環保局,嘉義縣政府依法,命公司補繳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排放量的2倍計算空污防制費,為5億49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