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6日電)嘉義市議員張志成的母親被控為其賄選,檢提當選無效之訴,法官認為張志成應知悉母親作為,今天判當選無效。可上訴。
張志成於去年11月下旬遞補議員,不過,因張志成母親、前市議員鄭秀英在這屆市議員選舉時幫張志成賄選,同案被起訴樁腳及選民多達100多人,一審被判刑5年,二審判決提高刑度到5年6個月,上訴中。檢方則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林坤志表示,被告張志成與母親鄭秀英住處僅一牆之隔,且鄭秀英為被告賄選的地點,除被告競選總部外,尚包括競選總部旁的住家、鄭秀英所經營的幼兒園、鄭秀英的基金會,均為被告經常出入場所,何況,警察搜索時,在被告競選總部扣得名冊與現金新台幣14萬3000元,可見被告應知悉賄選情事。
林坤志說,鄭秀英賄選的選民範圍甚廣,遍及嘉義市西區,並非局部,因此賄選規模甚大,且鄭秀英為賄選行為時,並未避開被告張志成可能出入的場所,反而在自家或競選總部進行,被告應知情。
林坤志指出,審理法官認為被告張志成知悉其母鄭秀英要為其賄選,且未阻止,應不違背其本意,因此,判決當選無效。
張志成獲悉後表示,一定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