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1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法國巴黎人壽台灣分公司有違反保險法規的情形,處新台幣90萬元罰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法商法國巴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在民國99年5月間與同集團的再保險公司簽訂再保險合約,該再保險合約是將所移轉的保險危險限制在一定範圍內,並兼具有財務融通目的。然而簽訂再保險合約前未依規定事先向金管會會申請核准。
金管會表示,法國巴黎人壽台灣分公司違反保險法授權訂定「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規定,因此處9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