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嚴控媒體 對內重申涉外報導「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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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4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梁東綜合報導)中國最高的輿論審查機構—中共中宣部一直因壓制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而被外界稱為「納粹宣傳部」。今年中共兩會中宣部先後因「十大報導注意事項」及其後關於媒體對敏感事件報導要求的密令而備受譴責。4月28日,時值中日在釣魚島海域的對峙進一步升級,《法廣》發文稱,有知情者對該臺透露,中宣部近日再次向全國媒體下發通知,重申國際新聞和涉外報導「紀律」。

據稱,中宣部的這一通知要求:為確保國際新聞和涉外報導導向,各媒體國際新聞和涉外報導一律採用《人民日報》、新華社稿件,不得採用網絡信息和外媒稿件。

文章中以據稱是中宣部批轉的湖北省委宣傳部報告為例,今年3月,湖北省的《長江商報》網站轉載了韓國《朝鮮日報》報導,稱「金正恩在中國設秘密賬戶」,有媒體如《大眾日報》(山東報紙)並對此事發了評論。相關媒體因此事而遭中宣部點名處分。據報導,目前上級部門已調查此事,相關人員被處罰。

中宣部新聞局特別強調,在國際報導領域,「拿不準的請示」,絕不能因為報導不當而「誤導輿論」或引發涉外糾紛。各媒體,包括傳統媒體和網站,要嚴格遵守涉外報導紀律和之前已打的招呼。

對朝鮮核問題,中宣部的宣傳禁令要求「各媒體一律不得自行採訪報導,嚴格按新華社通稿刊播」。

而對中共的「老朋友」委內瑞拉前總統查韋斯去世的相關報導,中宣部則列出如下要求:既要對委中友好把握適度,又不要「刺激」美國,主要報導中共官方活動,淡化中委貿易能源合作,不將合作與查韋斯反美挂鉤,不「炒作」其個人生活和其「不當對華言論」,不評論其在國內政策上的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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