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5日電)勞委會今天說,基於保障印尼籍家庭類勞工的權益,建議印尼駐台經濟貿易代表處取消面談機制,雙方政府避免干預勞雇雙方議定薪資。
印尼駐台經濟貿易代表處(簡稱印辦)從3月底起,要求以直接聘僱外籍勞工引進印勞的雇主,須接受面談,且勞動契約要求給付印尼家庭類外勞的薪資比照基本工資。
勞工訓練中心業者向印尼相關單位查證,印尼政府並非要求台灣調高每名印勞工資,而是希望那些工作期約屆滿回原雇主家工作的直聘家庭類外勞,能比照台灣勞工基本工資新台幣1萬9047元。
勞委會外國人聘僱管理組說明,民國96年推動雇主直接聘僱外勞制度,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希望透過直聘方式讓外勞不必繳納高額的仲介費(以仲介聘僱,印勞需付給國外仲介公司仲介費約新台幣8萬元至10萬元),並縮短雇主因外勞出國後再返國照護空窗期。
勞委會外國人聘僱管理組指出,推動這項措施以來,頗受外勞及雇主的支持和肯定,申請案件數從97年1萬7460件成長至去年達5萬712件。
如今,印辦有意要求直聘雇主須面談外,另對於家庭類外勞薪資也希望比照基本工資。勞委會說,對於提高勞工勞動條件樂觀其成,但家庭類外勞因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薪資不受基本工資限制,而由勞雇雙方議定。
印辦對於透過仲介辦理案件的外勞薪資並未要求雇主以基本工資給付,而直聘案件卻要求以基本工資給付,勞委會指出,「此舉將可能影響雇主以直聘辦理意願,改以仲介聘僱,最終受影響的仍是印勞權益。」
勞委會認為,印辦現行作法恐難達成實質效果。勞委會會持續協商,並建議應立即停止面談措施,且外勞薪資雙方政府皆不要過度干預,由勞雇雙方自行議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