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4日電)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今天說,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改善方案,一改過去齊頭式發放,根據國營事業不同屬性,進行差異性調整。
去年景氣欠佳,部分國營事業虧損仍領高額年終獎金惹議;立法院今年1月通過決議,要求行政院訂「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經營績效獎金核算辦法」,並在 3個月內送立法院備查。
行政院晚間公布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改善方案;鄭麗文表示,行政院所提方案是根據國營事業不同屬性,進行差異性調整,以符合社會期待並合理保障國營事業員工權益和尊嚴。
她說,改善方案一改過去齊頭式的發放方式,考量各國營事業績效情形差異,負擔的政策性任務輕重也有不同,若不分盈虧一律齊頭式發放,將失去績效獎金鼓勵員工士氣的政策意義,所以績效獎金採彈性發放。
鄭麗文表示,行政院已多次請經濟部、財政部、交通部、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各國營事業主管機關,針對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核算制度加強與工會等各界溝通,也會請相關部會向立法院各對應的相關委員會委員及各黨團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