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徐卉台北24日电)NCC为解决卫广频道常利用跑马灯播出节目预告或商业宣传,造成画面混乱、干扰民众收视等问题,将明确规范跑马灯使用规则。
现今不论是新闻频道、戏剧频道、体育频道都经常利用画面四边播送跑马资讯,或者分割侧边栏位进行广告,使得观众视线被压缩,更让电视画面显得杂乱。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为解决卫星广播电视频道经常利用插播式字幕(跑马灯)播出节目预告或商业宣传资讯的问题,已通过“卫星广播电视插播式字幕认定原则”,明确规范跑马灯的使用规则。
NCC指出,“卫星广播电视法”第21条规定,“卫星广播电视事业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插播式字幕︰1、天然灾害、紧急事故讯息之播送。2、公共服务资讯之播送。3、频道或节目异动之通知。4、与该播送节目相关,且非属广告性质之内容。5、依其他法令之规定。”
NCC表示,目前部分频道业者以法条定义不明确,而有不同之解读,造成电视画面混乱及干扰民众收视等情形。
NCC说,“卫星广播电视插播式字幕认定原则”发布后,将使法规定义明确化,减少频道业者误用情形;同时考量数位汇流趋势,若频道业者于萤幕上所显示图文字样不涉及为特定商品促销的讯息,则可作为与观众即时互动的管道。
此外,对于以往处于灰色认定地带之“公共服务资讯”,NCC指出,公共资讯应以“不获取利润”为前提,其内容应涉及公共事务、社会公益或及增进生活便利性,不得以公共服务之名、行商业宣传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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