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1日電)賴男在今年1月間深夜,持水果刀於1小時在板橋、中和與三重連搶4家超商,得手新台幣1萬7000餘元。檢方偵查後將他起訴。
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20多歲的賴姓男子,在今年1月20日凌晨3時40分左右,前往新北市板橋區某超商,賴男進入超商後隨即跑向櫃台,亮出預藏的水果刀並喝令店員將收銀機內現款放到袋子,得手1700元後離去。
被告約20分鐘後又到附近的另一家超商行搶,他先對店員佯稱要購買香菸,待店員取出香菸後,賴男以同樣手法欲行搶,但對方以要拿錢為藉口逃到後方倉庫,被告察覺有異,隨即逃離現場。
檢方表示,賴男離開後隨即搭上計程車前往新北市中和區與三重區,連續搶劫2家超商,共得手約1萬6000元。
被告在檢方偵訊時坦承犯行,辯稱因為缺錢要繳房租且還有妻兒要扶養才會出此下策;檢方偵查後,依強盜罪起訴賴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