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輕傷 醫師索賠開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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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4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1日電)一名醫師走在行人穿越道時,被駕車左轉的張姓男子撞傷,但醫師竟連牙周病等無關細節全部向對方求償,開價新台幣5773萬元。

全案一審時,法院只判賠44萬餘元,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張應賠84萬多元。

根據高院日前公布的判決書,張男民國99年1月晚間,駕車沿台北市重陽路行駛,途中想左轉時,撞到在綠燈號誌下沿行人專用穿越道行走的原告。

原告除要張男賠償醫藥費與工作損失外,還以車禍導致牙齒動搖進而染患牙周病、未來5年因牙周病需特殊飲食費用等,一口氣向張男求償5773萬餘元。

法官審酌證據後認為,原告的牙周病與車禍毫無關聯,原告頭頸腰椎間盤突出導致勞動力減損的問題,也跟車禍無關,而且原告車禍受傷僅休息數日後就到門診上班,看不出車禍對他造成嚴重影響。

高院審酌原告是醫院消化內科主治醫師、醫學系臨床教師等,張男則為公司的研發部門經理,另考量車禍發生經過、張男的過失程度等一切情狀,判張男賠償醫療費、看護費及美容費等共84萬多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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