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爆炸案調查第一步:幾人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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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4月16日訊】(中央社波士頓15日綜合外電報導)恐怖主義專家說,今天發生的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調查人員首先必須釐清是個人犯案,還是恐怖組織所為。

美國「國家廣播公司」(NBC)恐怖主義分析家柯曼(Evan Kohlmann)說,從爆炸案規模來看,不排除是單獨犯案。

柯曼提及1996年反墮胎極端份子魯道夫(Eric Rudolph)犯下的亞特蘭大奧運爆炸案說:「一直以來,都有人有能力犯下這樣的事件。」

不過他說,有組織的團體也可能是幕後黑手,不管是國內或國際。

國家廣播公司新聞台分析家萊特爾(Mike Leiter)同意地說,雖然這是「相當複雜的攻擊」,疑犯背景有多種可能。他在「微軟國家廣播公司」(MSNBC)說:「我不會循特定路徑追緝。」

曾在波士頓、洛杉磯與紐約當過警官的布瑞頓(William Bratton)說,調查人員勢必要以開放態度處理此案。

他說:「要從假設什麼都不知道開始,他們也得注意,造假的自稱犯案「不知會從哪裡冒出來」。

柯曼說,現場鑑識人員可提供調查人員重要資訊,如果爆裂物是軍事級,可能暗示爆炸案是外國恐怖分子所為,而不是從網路上抄襲作法土法煉鋼的某人要負責。

不過柯曼說,最重要的線索來自現場閉路電視錄影,可能顯示炸彈客擺放爆裂裝置或逃離現場的畫面。

他指出,2005年倫敦地下鐵爆炸案時,警方透過攝影機迅速鎖定嫌疑人,「我猜測這是他們在非常短的時間內能有這麼重大進展的原因」。(譯者:中央社鄭詩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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