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4日電)苗栗頭份鎮尖山里長傅雙寶妻子彭秋榮8日自殺身亡,她被指生前積欠近3000萬元會錢,受害者逾百人,多是相識多年的鄰居。
彭秋榮生前以自己為會首發起4個互助會,另外跟了8會,8日突然留下遺書,到永和山水庫停車場喝農藥自殺身亡,欠下約新台幣2700多萬元會錢。
「就是太信任,才會受騙」受害會腳呂文章今天指出,他與傅雙寶從小一起長大,10多年前傅開始參選里長,彭秋榮就起會替丈夫籌措選舉經費,長期以來,傅要選舉、在外闖禍所積欠的債務,都是由彭開小吃店並「以會養會」幫忙處理。
呂文章表示,彭秋榮多年來對丈夫義無反顧,許多老鄰居、附近菜販基於同情,加上她起的會利息高,「1萬元的會就有3000多利息」,紛紛捧場跟會;如今彭秋榮一走,受害者逾百人,且多是高齡老人家。
受害會腳不甘損失,組成自救會轉向傅雙寶追債;但傅聲稱不知情,立委徐耀昌及鎮民代表譚金榮都出面協調。
傅雙寶表示,對於妻子生前有起會、跟會一事「完全不知情」,也從沒幫妻子收錢。由於事發突然,目前毫無心情、頭緒談論,對於有會腳質疑他和妻子惡意倒會,「如對方有證據,願負法律責任」。
自救會委任律師李振華表示,已提出要求清查傅雙寶家中財產,傅初步同意於19日公布財產清冊和帳戶。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李嘉指出,民間互助會是會員間基於彼此信賴而成立,不像銀行借貸有保證人、抵押物可供擔保,「毫無保障可言」,一旦出事,受害者「求償成功機率不大」。
林李嘉說,由於彭秋榮已往生,受害人頂多針對傅所繼承的妻子遺產進行追討;一般法律實務上,除非當事人有冒名標會情形,涉及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否則法律救濟成功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