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2日電)林姓男子去年酒駕被警方攔查,他拒絕酒測遭罰鍰且被吊銷駕照。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警方未告知會被吊照,判決撤銷吊照處分。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林男平時是客運駕駛,去年12月某日凌晨酒後開著小客車經過新北市龍門路一帶,遇上警察攔查,林男違規拒絕酒測,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6萬元,並吊銷林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
林男表示,警方當初沒告知拒絕酒測會被吊照、3年內不能考照,等他得知後有如晴天霹靂。處分影響到全家生計,他犯後深感悔意,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原處分。
台北地院行政法庭認為,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99號解釋,人民有依法配合酒測的義務,但警方應依正當法律程序,告知當事人拒絕酒測的後果,假如當事人仍拒絕酒測才能處罰。法官認定,警方舉發程序有瑕疵,判決撤銷吊照及3年內不得考照的處分,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