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0日電)南投縣水里鄉公所兩名官員涉嫌向工程承包商索賄,於公所廁所交付賄賂後當場被廉政官活逮,檢方今天偵結依貪污罪起訴。
南投地檢署調查,水里鄉公所去年發包的「民生橋上游至農富村親水公園段高灘地綠美化工程」驗收合格後,鄉公所陳姓財政課長及戴姓建設課技士,即以鄉庫沒有錢等理由拖延撥付工程款,並藉機向簡姓包商強索新台幣10萬元的賄賂。
雙方經多次交涉,最後由戴要求簡姓包商於去年10月3日上午11時許在水里鄉公所交付賄賂,包商佯裝允諾後,隨即於前一天下午至廉政署中部調查組檢舉,由廉政署報請南投地檢署指揮偵辦。
10月3日上午11時許,簡姓包商依約前往公所與戴見面,兩人於2樓吸煙區商談後,戴即帶簡至男廁所,由簡將裝在信封袋內的10萬元賄賂交給戴,再返回吸煙區寒暄後,簡即先行離去。
戴將賄賂款放在身上返回建設課辦公室內,將現金抽出放在褲子左邊口袋內,並將裝賄賂的白色信封袋棄置在辦公桌上時,為埋伏的廉政署中調組廉政官上前當場逮捕查獲,戴隨即主動交出收受的賄款10萬元。
檢方偵查後將戴、陳兩人列為共同正犯,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之對於職務上行為要求賄賂罪嫌提起公訴。
水里鄉長江龍漢也一度被檢方列為被告傳喚調查,但因無具體事證顯示戴、陳兩人的索賄行為是由江授意,檢方最後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