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0日電)監察院今天說,民國101年12月間接連發生司馬庫斯、阿里山地區遊覽車事故,交通部、公路總局沒有善盡管理職責,遭糾正。
監察院說,101年12月9日,新竹縣尖石往司馬庫斯的道路,一輛大客車疑因熄火倒退滑落山谷,造成車內13名乘客死亡;隔天另一輛大客車也在阿里山台18線,失控撞路旁護欄翻覆,造成15人傷。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程仁宏、楊美鈴、葉耀鵬提案,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
糾正案文指出,分析99年至101年間75件遊覽車事故肇因,人為因素占總發生事故72%,多屬駕駛人不當操作;現行初次登記為遊覽車駕駛人的認證程序,以及職前專案講習機制,不盡妥當,也欠缺完善實際道路駕駛訓練因應配套機制。
程仁宏說,司馬庫斯、阿里山這2件事故肇事車輛都是靠行車,靠行車生態讓業者不易管理駕駛人動態,這個問題盲點仍未確實改善。
程仁宏指出,監院約詢時,遊覽車公會團體表示,日本以前靠行車問題一樣叢生,但日本目前已沒有靠行制及靠行駕駛,為何日本能,台灣不能?
另外,監委們的調查報告提到,遊覽車整體式車體結構強度與安全性,普遍優於車身打造者,交通部應鼓勵業者多方考量購置,並會商財政單位研議進口稅賦相關減免措施,提升業者購置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