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4月10日訊】「徵求意見說明;上訪使很多人痛苦,為更多人瞭解上訪內情,特寫此文供大家參考。請訪民,同情上訪人,推進國家進步的有志之士多提寶貴建議。張振新」
上訪;對某人或某單位處理事不滿,認為不合理或違法向某人的領導或某單位的上級反映情況,希望得到公正。
政府職能部門討不到公道,司法失公,走投無路了,怎麼辦?上訪。不服法庭判決,上訪。對公安、城管等執法不滿,上訪。對職能部門裁決有異議,上訪。受傷害,職能部門不管,上訪。住房被強拆,露宿街頭,上訪。農田被佔,斷了生活來源———上訪。揭發違法,犯罪,上訪——-公民有權向有關部門反映一切;有關部門解決不解決,有關部門說了算,不是反映的情況決定———
真應了那句古話;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不靠勞動,不會技術,不懂科學,瞪著兩隻紅眼,伸著一雙利爪———九九年財產被發現,怪事接連發生,一天,早八點多鎖門外出,回家做午飯住房不見了。經查才知北京西城法院趁我家沒人撬鎖搶走財產,拆了住房。到北京西城法院核實,北京西城法院承認拆我住房的事實。原因,北京西城法院捏造了中國沒有的機構,『中國沒註冊,沒地址,沒成員』「沒審判地點,時間,審理程序,沒審判官,沒原告,沒被告」就審理終結了,發生了法律效力——–北京西城法院憑自己捏造,中國不存在機構的『終審判決』對我住房實行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北京西城法院的行為,沒有法院的影子,完全背離了憲法賦予法院的職責,與強盜沒區別。缺心眼的法盲也知捏造事實,趁人出門撬鎖搶財產,拆住房是犯罪。北京西城法院說執法。是犯罪,是執法?堂堂的國家審判機關,應到幼兒園請教,請教小朋友了——-
人民翻身得解放,當家做了國家主人的法治社會,人民財產是受保護的,搶財產,拆住房,一定有人管。我到北京西城法院索要被搶財產。北京西城法院拿不出法律依據,找不到任何理由的情況下,不給搶我財產。這讓我想起老人忠告;強盜以搶劫為生,通過講法,講道理從強盜手裡要回被搶財產,白日做夢。為生存我向西城法院的上級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北京市高級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投訴,希望北京西城法院的上級幫我討回被搶財產,不靈。我將西城法院的犯罪行為反映到了中國最高層中央政治局常委那裡。中共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劉淇上任不到一月,通過公安口要我的訴求,劉淇書記主持北京工作十餘年——-兩任北京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過問,十五個年頭了,我被搶財產一絲一毫沒要回,這是中國幾千萬訪民的縮影。依法治國,法制中國,人民翻身得解放的中國,人民當家做了主人的中國——–
公權持有者早忘了『公』字,私利使公權扭曲,公權不保護人民,殘害公民中國人早已司空見慣習以為常,強拆公民住房,搶劫人民財產在中國人前不知上演了多少次。有苦無處訴,有冤無處伸是受傷害人的必修課。職能部門只要依法辦事,人民災難完全可以避免。據說中國有幾千萬人上訪,我接觸過十五六萬訪民,他們只要求職能部門依法辦事,依法辦事在中國不知有多難。我的財產光天化日被搶,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通過公安口要我訴求,管片民警寧明「調市局」還神秘問我與劉淇書記什麼關係,北京市最高長官,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下文要訴求,北京甚至全國上訪應是最高級了。我給兩位北京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寫信,一位不到二十四小時,北京西城法院紀檢書記張紅通知我XX很重視,院長也很重視約我到法院商談,我到法院後她規定不談法,法院不按國法辦也不許公民談法,法院可以不講理,到法院不談法——–一位不到六小時就有了回音——–
我上訪驚動了北京市一把手,通過公安部門向我要訴求,其他領導說很重視,我在西城法院外樹上懸掛幾十個牌子向路人宣傳北京西城法院撬鎖搶劫行為兩年多,我這樣上訪,北京西城法院撬鎖搶我財產十五年一絲一毫不給。十五年,人生有幾個十五年?素不相識向你乞討十五年,就是鐵石心腸也不會一分錢不給吧?只有自稱公僕的光天化日眾目睽睽搶走人民財產十五年,一分一釐不給。向那麼多職能部門投訴,那麼多領導說重視,十五年自己的財產一分一釐討不來,說明這個社會不但沒有正義而且沒有人性,事實證明中國公民的艱難。評價一個人,一件事,是好是壞,不是憑說,要看做得怎樣。好人好事;壞人壞事是幹出來的,不是說出來的——-
我只要被搶財產,除自己財產外沒多要一分一釐,沒要損失補償,我的訴求是合理,合法,正當的,世界任何正常人不會低於我的訴求。但就這最低要求,北京西城法院拿不出剝奪我財產的法律依據,找不到任何不給我財產理由的情況下,十五年沒給一點搶去財產,使我們居無定所,沿街乞討。我要被搶財產招來了成群的流氓尾隨,恐嚇,迫害,栽贓——-北京西城法院在搶我財產裡拿出一分錢,一個火柴頭,一個碎紙屑給我,也算領導重視的成效,我十五年沒白上訪,一分沒給,一句人話沒聽到———人民法院,人民公僕——-國法寫得那麼好,全國人大通過,向世界公佈,為什麼沒依國法辦的?好聽的都說了,一件沒做,說人話,不辦人事人民的結論。
我原來有錢,北到黑龍江南到福建有欠我錢的,北京西城法院搶走我財產,砸了我飯碗,搶走我借據,斷了我們生活來源,只能沿街乞討。八大處西下莊北京工人療養院旁邊有人將一所住宅抵押給我,北京西城法院搶走我的抵押證據,拆了我們的住房,我們只能在一間房頂有兩個大窟窿的老房「不是自己的」存身,一個比二八自行車軲轤大,一個比大卡車軲轤大,白天能看到太陽,晚上能看到月亮,牆全是洞——–我們現在所有生活用品,全是他人的——
我們被北京西城法院害得夠慘的了,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廠橋派出所組織地痞,無賴,下三濫對我們恐嚇,挑釁,栽贓陷害,從精神到肉體迫害,我出門有時竟有幾十個流氓尾隨,最後發展到一出門上來幾個流氓糾纏,不許出門———廠橋派出所怎樣組織地痞,無賴,對我們進行迫害,我在法院撬鎖搶劫,公安入室行兇和揭秘習近平總書記春節慰問的派出所有介紹「網上有」,就不重複了。
幾千萬人上訪,說明中國有幾千萬人對職能部門處理事務不滿,上訪已是中國目前突出問題,受害人痛苦萬分,一些職能機構頭疼,社會矛盾日趨加重,社會信譽直線下降,據說政府每年拿出比軍隊經費還多的錢維穩,維穩就證明已不穩,維穩說白了就是鎮壓,不讓人民討公道,用人民給的權利,納稅人的錢維護不正當利益。
我認識這樣一個上訪人,他是愛國將軍後人。將軍解放前在北京買了個院子,解放後聶市長,張,鄧副市長五零年批示將小院還給將軍。八五年有關部門通知他家人辦手續,他家人到有關部門辦手續,一托再托,手續現在還沒辦,小院仍被他人佔著———
有一人買了台機器,廠家在調試階段不能正常使用,廠家沒辦法,法院判給他點錢讓他自己修,生產廠家沒辦法,讓用戶自己修,可能只有中國的法院這麼高明??他有三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批示,不管用——
關於上訪問題幾年前我認為是全國人大制定法律時只為有權人設定,只保護有權人利益,將人民利益拋到一邊造成的,人民應站出來說,不代表我們,於是,我同兩位大姐起草一份起訴人大委員長吳邦國的訴狀,後來有幾個人也參與了修改,向北京市高級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遞交———-二訴、三訴就我們幾人了,值得說明是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二訴時,最高法院一位領導將我請進法院,暢談三個多小時———-後來我發現是執行環節出的問題,法對公權持有者有利時,依法,不利時,不依法,總之依法,不依法都叫執法。只要是公權持有者不依法舉報也沒人管,誰違法多誰陞官快,人民舉報越多權越大,犯罪沒人管,維權的遭鎮壓,討公道越討越不公道,上訪人特定時間有的地方車票買不到,有的旅遊城市去不了,到北京天安門地區,府右街周邊就被抓。為什麼有人害怕上訪人,對上訪人恨之入骨?經我觀察上訪人要求依法辦事,依法辦事的確要傷害有的人利益,社會秩序好了,大家明白什麼是執法,什麼是犯罪,它們就無法渾水摸魚了——-黑道白道有道,他們無間道,他們希望把水攪渾從中漁利。我接觸的上訪人裡沒一人要求職能部門違法達到某目的的,他們要求依法辦事都達不到,還能有其他幻想?我認為當前最急切是早日讓上訪人擺脫痛苦。上訪人擺脫痛苦唯一途徑就是依法行政,糾正違法,特別是違憲行為,我於兩千年前後寫了護憲倡議書,護憲說明,護憲宣言,寫在前面的話,成立了保護憲法捍衛國法宣傳隊向社會發放護憲宣言,護憲倡議書,護憲說明,寫在前面的話三萬八千餘份,正在聯名護憲———
保護憲法,捍衛國法就是保護每個中國公民的權利,每個中國公民有義務保護憲法,捍衛國法。不知為什麼,訪民每天跑幾個信訪辦,有的一邊跑信訪辦嘴裡還說著只掛號不看病。不參與保護憲法,捍衛國法———-
上訪成了社會問題,跑信訪辦成了一部分人的職業,有人上了幾十年訪,還不明白是什麼原因討不到公道。上年紀的人可曾記得毛澤東時期地、富、反、壞、右打翻在地,踏上一萬隻腳,讓他們永世不得翻身———–後來鄧小平掌權了,地富反壞右都翻身了,身上一隻腳也沒了————-為什麼?
我不敢奢望一步跨進憲政,只希望現有的國法能落實到實處,職能部門真正依法辦事,只要職能部門依法辦事幾千萬訪民就心滿意足了,就能擺脫當前的痛苦,過上正常人生活———-我認為中國目前最需解決是說實話,辦實事,言行一致,真依國法辦。而不是利益超越國法。
我的情況有代表性,北京西城法院先捏造了中國沒有的機構,又偽造審理終結,後趁我家鎖門外出撬鎖搶財產,拆住房———-我沒要求其它,只要我住房裡的財產,我一家三口生活需要,我的財產眾目睽睽之下撬鎖搶走,我上訪索要自己財產這麼簡單的事,從九九年到二零一三年曆時十五個年頭竟沒要回一點,一個碎紙屑也沒要回———–我想說明幾個問題;一,真實性,我在北京西城法院外樹上懸掛幾十個紙牌;上面寫著;掛法院派做強盜事,北京西城法院九九年趁我家沒人撬鎖搶走我們財產,拆了住房,我們被北京西城法院搶的沿街乞討,拆得露宿街頭。兩年零十三天。北京西城法院的所有工作人員每天在我懸掛的牌子的陪伴下走進法院。如果此事是假的甭說兩年兩天也不行,誣陷法院是要坐牢的。二,反映面,北京面積夠大,接待上訪的地方不多,騎自行車兩天很輕鬆轉一圈,十五年能轉多少圈?啞巴被打後只要一指,一秒不到就知誰打的。我起碼會說話,我說了N遍北京西城法院趁我家沒人撬鎖搶走了我們的財產,拆了住房,我們被北京西城法院搶的沿街乞討,露宿街頭了,希望領導幫我們要回財產,讓我們過上正常人的生活。我認為領導全是高學歷,高智商,說得不清楚也能明白我的意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劉淇上任不到一月就通過公安部門要我的訴求,劉書記執掌北京十多年,離任幾個月了——–我給兩任北京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寫信,長的不到二十四小時就有了回音,北京西城法院紀檢書記張紅親口對我說;書記很重視,她們院長也很重視———–說到這兒我想告訴大家,北京西城法院撬鎖搶我財產之事,不是領導不知沒要回來———-三,我沒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只要我自己的財產,沒要其它,沒追究任何責任。我不明白,法院需要什麼可以到商店買,為什麼撬鎖搶我的,我只要自己的財產這麼簡單的事,北京西城法院不講理,不講法,管北京西城法院的單位不少,領導更多是管不了,還是不管?我的條件是合理,合法的,積極,客觀的,我的條件十五年達不到,不知還有比我的條件更合理合法的?———–四,我們被北京西城法院整的夠慘的了,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廠橋派出所不幫我討財產也就罷了,裝攝像頭對準我屋門監視我們,組織流氓,地痞,無賴尾隨,恐嚇,栽贓陷害,入室行兇,最後竟不許出門———–
根據我多年上訪和接觸上訪人「十五六萬」情況完全有理由說;中國的上訪就是一場騙人的把戲,通過上訪討公道,不可能。我的驗證方法很簡單;如果信訪辦真為訪民辦事,去一次,一瞭解,只要是真實的,違法的,犯罪的,不合理的或是合理,合法———應很快有結論,馬上處理,不會拖幾個月,幾年,十幾年,幾十年——–我的財產眾目睽睽光天化日之下撬鎖搶劫,那麼多領導知道,口口聲聲說很重視十五年一個碎紙屑沒要回來,還有誰的問題比我得更清楚,更簡單,更好解決?我十五年沒要回一點被搶財產,那麼多上訪人解決過誰的?十幾年沒解決的不光我自己吧?還有幾十年沒解決的———-
做人難,做中國守法公民更難,希望看到我遭遇的人為我鳴不平,為所有沒討到公正的訪民說句公道話。希望有正義的媒體,公民前來北京西城西什庫大街七十六號瞭解情況,早日揭穿騙人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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