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開不開店 紐零售商與政府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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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3月31日訊】每年復活節都是零售商與政府角力的日子。今年,商業創新與僱用部對23家可能會挑戰復活節交易法的企業事先發出警告。這些商家在去年就曾違法營業。

據電視三台報導,根據1990年的復活節交易法,商店在復活節假期的星期五和星期日必須關店,否則面臨最高1,000元的罰款。可以例外的商店包括販售必需品的便利商店、加油站、外帶餐店和藥局,而花卉中心則可以在星期日營業。旅遊景點陶波和皇后鎮的商店也不受該法限制。

去年復活節的週五,勞工部檢查了39家應該休市的企業,卻發現22家違法營業; 週日檢查26家企業,結果有19家違法開業。今年政府將在復活節假期結束後宣佈違規的商店家數。

Oderings花卉中心在全國有11家店面,業主Darryn Odering表示,該店從1972年起就在復活節期間日日營業,不過,在1990年制定法律時,他們失去了星期五的例外營業權。他們認為自己是新法律受害者,雖然去年被罰款14,000元,但仍會繼續「堅持原則」。今年,Palmers花卉中心在奧克蘭西區Glen Eden的店面也天天營業。

零售業協會經理Louise Evans McDonald認為,過去十多年來社會快速變化,消費者有權力決定要不要出門購物,業者也有權力決定是否開店營業。

餐飲協會會長Marisa Bidois 則表示,根據復活節假期法,僱主於星期五合法開店時也要多付員工50%的薪資,因為是公眾假期。所以一些業主可能因為成本考量而決定不營業。

零售業的開業問題已經成為每年復活節期間的話題。國家黨議員Jacqui Dean曾試圖為她Waitaki選區的零售店能在復活節的週五和週日開業修法,不過她的提案去年在國會一審便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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