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31日電)曹姓牙醫於半夜墜樓死亡,妻子請求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以疑似自殺為由拒絕。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
根據高院公布的判決書,38歲擔任牙醫師的曹姓男子於民國98年10月26日凌晨自家中頂樓墜樓死亡,保險公司認為依相驗屍體證明書所載,死亡方式是「不詳」,且死亡方式可研判是「自為」,拒絕給付保險金。
曹男的妻子主張,丈夫生前任職牙醫診所,有優渥收入,經濟狀況良好且家庭和諧,墜樓前一晚還陪兒子講故事並安撫女兒,也未留有遺書,沒有尋短異象。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保險公司僅因相驗屍體證明書記載曹男死亡方式為「不詳」,就認定並非「意外傷害事故」所致,尚嫌速斷。
法院也認為,曹男因失眠而走往住處頂樓陽台思考問題,而不慎自高度僅約112公分的女兒牆墜落致死,可能性極大,且依他的生活情況,並無輕生動機,判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新台幣160萬元,保險公司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認為,保險公司的舉證均無法排除「意外傷害事故」,曹男墜樓可能性存有多種可能,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