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市28日電)莊姓男子夥同父親和手下組成暴力討債集團,逼迫被害女子賣淫還錢,警方提報治平對象,台中警方逮捕4人到案。
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今天表示,莊姓男子和父親及陳姓、李姓手下等4人,於民國99年起以酒店經營模式,經營應召站及地下錢莊。
警方查出,嫌疑人以借錢及介紹工作為由,誘騙涉世未深、無社會經驗的不特定女子,質押高額本票後,提高利息,巧立名目罰款、恐嚇危害人身安全。
嫌疑人為催討債務,強迫數名被害人服用停經藥物控制生理期,強逼被害女子下海賣淫,每日最少接客5名,被害人每日所得只有新台幣1000元,仍須償還債務。
警方查出,被害人因積欠賭債及借款利息計100多萬元,嫌疑人逼債,強行將被害人名下1棟別墅過戶,牟利近千萬元,不法所得購買高價汽車代步及配戴名錶等,行徑囂張。
警方逮捕莊姓父子及陳姓、李姓手下共4人到案,查扣不法所得高價汽車1輛、別墅1棟及玩具手槍1支、本票、借據及贓款等贓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