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血的神話》(二十一)

Facebook

【新唐人2013年3月25日訊】【導讀】《血的神話》是一本描寫文革時期,湖南道縣大屠殺的報告文學。作品記錄了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八年發生在中國湖南發生的一段被當局刻意隱瞞的歷史。作者譚合成花了近二十年的時間,對文革期間發生在湖南道縣的大屠殺進行了深入地調查。被調查者以「一字不實,砍頭示眾」、「若有虛言願負一切法律責任」的保證提供了大量真實材料,在此基礎上作者完成了這本五十多萬字作品。由於人生際遇,作者也有機會接觸到大量官方資料,並採訪了幾乎所有與大屠殺有關聯的重要人物,這使作者兼具了官方記錄者和民間採訪者的雙重身份,能夠較完整地呈現了這一歷史真相。儘管這是一段讓中國人深感羞恥的歷史,但是為了讓這個悲劇不再重演,我們必須去了解它。

(接上期)

第二十章 不僅殺地富還要殺「叛徒」

我們在前面講過,上關公社文革「殺人風」時隸屬於後來撤銷了的上關區。也許有讀者朋友要問,這一點那麼重要嗎,值得如此反覆說明?確實如此。道縣文革殺人事件基本上是按照行政區劃,由區到公社,由公社到大隊,層層煽動部署,層層貫徹執行的。筆者可以負責任地說,除了報復殺人、殺人奪妻、謀財害命這幾種情況外,所謂貧下中農自發起來殺地富的現象幾乎沒有。整個事件由上而下的脈絡非常清晰。一九八四年行政區劃調整,公社建鄉,大隊建行政村,原來的基本格局雖未動,但有些區撤銷了,有些公社(鄉)劃到了其他區,按照現在的行政區劃去追溯當年殺人事件的來龍去脈,常常會在那些隸屬關係變更了的地方出現混亂。我們剛開始採訪時不清楚行政區劃的變更情況,是按照現在的行政區劃進行採訪,結果產生了很多疑惑和誤會,比如,上關鄉(公社)和興橋鄉(公社)同屬蚣壩區,為什麼到公社煽動、部署、督促殺人的區幹部是完全不同的兩撥人呢?為什麼時間不同步而且殺人的作派也各具特色呢?後來才弄清楚,它們原來不是一個區的,是後來劃到一起的。搞清了這一點,兩個公社殺人事件的來龍去脈立即就清晰明了了。

文革殺人事件期間隸屬上關區的除上關公社,還有富塘(現屬梅花區)、東門(現屬清溪區)、萬家莊(現屬清塘區)三個公社。上關區又稱一區,從這個序號也可以看出它的重要地位。打開道縣地圖,位於道州盆地中央的富塘、東門、上關、萬家莊四個公社,依次從北、東、南三個方向呈新月狀把道江鎮懷抱其中。如果加上北面的營江公社,那就四壁合圍了。瀟水從萬家莊、上關、東門、富塘穿流而過,灌溉著兩岸肥沃的土地。這個地理位置也決定了上關區與營江公社一樣,是「紅」「革」兩派生死搏鬥的風尖浪口。由於「革聯」的不斷滲透,該區四個公社的「階級隊伍」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分化,有少數基層幹部和貧下中農倒戈到了「革聯」一方,比如東門公社基幹民兵連長李成苟等人就連人帶槍進了二中,成了「革聯」下屬的「貧下中農革命造反指揮部」的頭頭,還兼任「文攻武衛指揮部」的指揮長,一天到晚背著步槍,「帶著一幫四類分子的狗崽子在道江鎮橫衝直撞,耀武揚威,把貧下中農的肺都氣炸」。這幫傢伙的破壞性比四類分子大多了,「革聯」把他們當幌子舉在前面,以隱蔽自己的「反動本質」。因此上關區在文革殺人事件中,不僅殺地富,還有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殺「叛徒」。所謂「叛徒」指的是貧下中農社員和基層幹部中同情「革聯」觀點或者參加「革聯」組織的那樣一些人。眾所周知,我們東方民族對敵人尚有網開一面之時,但對叛徒無論何時何地絕對不心慈手軟。

東門公社友誼大隊有一個二十六歲的貧農社員何善亮,是縣學習毛主席著作先進分子,又是社教積極分子,應當說這次殺人事件中應該也是殺人積極分子,至少不會被殺,可是他卻鬼使神差地參加了「革聯」,結果被「貧下中農最高人民法院」判了死刑。開群眾大會宣布他的罪狀有兩條,一是私通「革匪」;二是挖社會主義牆腳,六十年時過苦日子時偷了生產隊兩蔸菜。這第二條罪狀現在看來有點可笑,別說幾蔸白菜,就是偷一擔白菜也還是批評教育範疇內的問題。可在當時就沒有這麼簡單了,六十年是什麼時候?過苦日子呀!連糠餅都沒得吃,一蔸白菜可以救得一條命。那兩年道縣餓死的人有三萬多,就跟何善亮這類人挖社會主義牆腳有關!難怪開大會討論時,廣大貧下中農社員群眾群情激憤,異口同聲喊殺。大隊支書蔣世明傾聽群眾的呼聲,只好批准:「把他跟那幾個地富一起搞掉算了。」

類似案例在上關區各個公社都有,比如萬家莊公社五星大隊的幹部因懷疑一個名叫張初學的青年社員參加了「革聯」,就把他牽出去殺了。

萬家莊公社紅旗大隊(下龍洞村)的何子元是道縣審章塘小學的校長、中共黨員,也許他做夢也沒想到這場殺「四類分子」的「殺人風」會刮到他的頭上來。據說他也是因為參加了「革聯」被家鄉的貧下中農捉拿歸案的。筆者曾向一位原「革聯」的頭頭求證過此事,在他的記憶中,何子元好像並沒有加入過「革聯」組織,充其量是支持「革聯」觀點而已。大隊開會研究殺人時,貧協主席何征先和文革主任何生紅等人提出何子元非殺不可,不殺不行。第一次將何子元與幾名地富一起牽出去要殺時,他念毛主席語錄:「偉大的領袖毛主席教導我們說: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示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又說:「我是黨員,犯了什麼事有黨紀國法來處理,你們『貧下中農最高人民法院』沒有殺黨員的資格。」紅旗大隊的一些幹部一聽,覺得有道理,就把幾個地富殺了,把他牽了回來,關押起來,聽候上級處理。這時,何子元家所在的生產隊有人提出,他雖然是黨員,但是已經叛變了革命,應當按「叛徒」處理。於是第二次又牽出去殺。何子元故伎重演,又念毛主席語錄:「偉大領袖毛主席教導我們說: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各級領導同志務必十分注意,千萬不可粗心大意。」又說:「貧下中農同志們,革命的同志們,我們幹革命工作一定要按黨的政策辦事,要殺我,你們先得把我的黨員帽子取脫了。我現在還是黨員,你們要殺我,不是殺我個人,而是殺黨員,是殺黨!」沒想到這幾句唬人的話還真管用,大隊幹部中又出現了不同意見,有的說:「管它那麼多,殺了再說。」有的說:「地富殺了就殺了,這黨員還是不能隨便殺的。就是要殺,也得要請示上級批准了。」結果又沒殺成。大隊民兵營長何苟祥把電話打到公社請示,公社黨委組織宣傳監察委員、公社「紅聯」負責人蔣志接到電話后不敢擅作主張,又打電話請示區委組織委員、區「紅聯」負責人彭禹銘。彭當即指示:「群眾要求要殺,管他黨員不黨員,殺了再說。」何苟祥得了指示,哈哈一笑:「夜貓子(黃鼠狼)只有三個救命屁,這一回看你何子元還有什麼屁可放!」就這樣,縱使何子元巧舌如簧,第三次終於把他殺掉了。

為什麼費這麼大的周折,一定要把何子元殺掉呢?處遺工作組專察組的同志向筆者作了這樣的解釋:因為何家成分較高,殺何子元之前,該大隊已經將何的妻、兒殺掉了,大隊幹部怕留下何子元將來報復,為免除後患,所以想方設計將何子元殺掉。

上關區在文革殺人事件中共殺四百一十五人(自殺四十六人),其中上關公社殺一百七十三人(自殺九人),東門公社殺七十八人(自殺七人),富塘公社殺二十四人(自殺二人)。在全區範圍內煽動、策劃、部署殺人的主要責任人有區委副書記兼宣傳委員楊國龍、區委組織監察委員彭禹銘、區武裝部長劉厚善、區婦女主任魏樹英等。定為主要責任人的標準如何呢?且以其中責任最小的魏樹英為例說明之。魏主任在東門公社東升大隊親自主持召開大會,殺十四人,其中地富分子及子女九人,貧下中農社員五人。下屬四個公社:東門公社殺人事件主要責任人有公社副書記兼組織監察委員黃長慶、公安特派員何梅山、公社武裝部長羅書文、紅聯頭頭肖家萬等;富塘公社殺人事件主要責任人有公社主任丁天志、公安特派員唐咸書、公社文革主任劉安先等;萬家莊公社殺人事件主要責任人有副書記兼公社主任張春榮、組織宣傳監察委員蔣志、公安特派員廖承沅、紅聯頭頭廖承福等;上關公社殺人事件主要責任人有公社書記楊道明、副書記兼宣傳委員熊立濟、公社主任何瑞弟、組織監察幹事左昌賜、團委書記吳榮登等;筆者在前文中濃墨重彩大肆鋪陳過的那位公社培植員周遠濟,原來他只是一個馬前卒、急先鋒式的人物。

關於上面的這個名單,筆者有三點說明:

一、這個名單的人名並不重要,關鍵是人名前面的頭銜,才是問題的實質所在。筆者常有這樣一種幻覺,好像這些人都是演員,是上蒼用它那隻高深莫測的神秘之手從芸芸眾生中遴選出來演出這場慘絕人寰的大屠殺,用以警醒和啟示我們這個古老的民族。劇本其實早已內定,甲演也罷,乙演也好,基本劇情都不會有太多區別。這是時代的悲劇,黃巢殺人——在劫者難逃。筆者手頭有一份二百多人的縣、區、公社三級幹部中與殺人事件有直接牽連人員的名單,隨意抓住其中一隻手放到陽光下,都會看到殷紅的斑斑血跡。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將他們的姓名一一公之於世。筆者深知這篇紀實文字能夠在光天化日之下與讀者見面,需要足夠的時間,需要整個民族的進步,本文一開始就寫明了這個意思,它是為生者的生而寫,並非為死者的死而寫,追究個人的責任意義已經不大,喚起整個民族的覺悟,才能避免新的悲劇再次發生。因此筆者最初打算,不寫姓名,用寫明職務而隱去姓名的形式處理上述名單,但後來又考慮到不妥,因為本文不可能不接受社會和後人嚴格的質疑和求證,這些連筆者自己寫來都常常感到難以置信的內容,如果現在模糊處理了,恐怕後人會質疑所言有虛。思來想去,實在沒有辦法,白紙黑字寫下的東西,只能像呈堂證供一樣,字字寫實。

二、從這個名單中可以看到這樣一個現象,這些殺人事件主要責任人,很少有一把手,也就是書記的身影,大多數是副書記、委員、武裝部長、公安特派員這幾類角色。是不是大多數的一把手(書記)都對殺人持保留意見呢?或者他們的政策和策略水平硬是要高明一些呢?不是。關於這一點,文化大革命的過來人,不用解釋,都明白。但是沒有經歷過文化大革命的人難免感到費解。我們知道,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由執政的中國共產黨的領袖毛澤東自上而下發動的幾乎觸及每一個社會成員靈魂與肉體的群眾運動,它的形式和發展過程奇特且充滿戲劇性,有人說它是一場現代版超規模的焚書坑儒運動,毛澤東本人對此亦不持異議,並欣然賦詩云:「勸君少罵秦始皇,焚坑事業待商量;祖龍雖死魂尤在,孔孟名高實秕糠。百代都行秦政制,《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讀唐人《封建論》,莫從子厚返文王。」又說:「我們搞得是馬克思加秦始皇」,「比秦始皇何止高明一萬倍」 。然而焚書坑儒也罷,破「四舊」、搞極左也罷,殺地主也罷,搞個人迷信、爭權奪利也罷,統統都不是文化大革命的特產,文化大革命的特產只有四個字:「造反有理」。因著這四個字,文化大革命的進程不能不按著毛澤東個人的意志前進,也不可能全按著毛澤東的個人意志前進。文化大革命的綱領性文件《十六條》(注一)規定:「這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因此運動初期,從中央到地方各個單位的當權派或曰一把手(書記)都不同程度地收到了衝擊。特別是1967年的「一日奪權」以後,人民解放軍奉命介入「支左」(支持左派革命群眾),全國變相實行軍管,各單位的當權派(首當其衝的就是一把手)有的被打成「走資派」,有的「靠邊站」,也有一部分作為「革命亮相干部」站了出來。在這種大環境下,道縣文革殺人事件中,除了已經「站出來」的「革命領導幹部」外,其他「走資」的、「靠邊」的,不管你贊同殺人還是反對殺人,統統沒有太多表演的機會。及至後來他們獲得「解放」,重新主持工作時,道縣大屠殺這一頁歷史已然翻了過去。

三、筆者在前面已經說過,在此再次重複說明,道縣文革大屠殺期間,道縣的實際權力是掌握在以縣人武部為核心的各級抓促領導小組手上。有證據表明,煽動和部署殺人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通過這條線貫徹的。

註釋

【注一】 一九六六年八月八日,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規定》。決定闡述了文化大革命的性質、目的、鬥爭對象及採取的方式和有關政策規定。決定共分為十六條,故又稱《十六條》。

(待續)

文章來源:阿波羅網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