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23日電)衛生署送立法院報告指出,衛生署將自今年起逐步完善各縣市、鄉鎮長期照顧專責機構,104年底完成長期照顧網絡初步建置。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5日邀請衛生署長邱文達就「十年長照計畫落實及長照服務網規劃及人力建置」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書面報告已送達立法院。
根據報告,民國100年全台失能人數67萬人,有41萬人為65歲以上失能老人,推估到120年,全台失能人口將達到121萬人,其中97萬人為老人,顯示建立長期照顧服務網絡的急迫性與必要性。
衛生署發現,目前為需長照服務者提供居家護理服務、喘息服務及接送服務,早期使用喘息服務居多,近期則以申請居家護理服務居多,但各項服務均逐年成長,因此有必要建置普及式長照服務體系。
為建置普及式長照服務體系,衛生署將全台長照服務網絡分為22大區、63次區及368小區,自今年起逐步建置各大區長照服務管理中心及輔具服務中心;次區設置長照中心分站、混合型日間照顧機構及輔具服務據點;368個鄉鎮小區至少有一個長照服務據點,其中89個偏鄉及離島地區,至少有一個綜合型服務據點。
報告指出,衛生署今年底將至少完成建置22大區長照服務管理中心及63個次區分站及日間照顧機構,之後陸續完成其他次區及小區服務據點,104年底前將長照服務網絡初步建置完成。
衛生署還希望,長照法草案在103年底前立法院完成,以便105年推動長照保險制度,讓長照服務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