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3日訊】今年3月,中國廣州一名27歲的城管,在執法過程中被小販砍中7刀﹔3月20號,湖北一名城管隊長在執法過程中,被民眾用鋤頭砸死﹔而中國互聯網上,民眾卻是一片叫好聲。對此,官方稱,非常痛心社會不理解。但是外界卻關注,城管存在的意義究竟是甚麼,城管組織成立16年來,為何纍積起如此強烈的民怨,焦點話題,一起來看一看。
俗話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在中國,有這麼一個行當,“武狀元”輩出。
城管大打出手,“對手”卻是這個社會最底層的群體。
“我都85了,就留著我的命吧,我的爹呀。”
這樣苦苦哀求的場景,在城管的執法過程中,並不少見。
對於這樣的強權執法,民間質疑聲一片。
“有你們這樣的嗎!太讓人看不過去了!你們甚麼玩意兒啊!”
正式成立於1997年的城管局,目前已經遍佈中國100多個城市和地區。法律賦予他們的職能是維護環境、衛生、交通和市容秩序,但並沒有賦予他們拘禁和使用強力的權力。
但現實中,城管“執法”的“三板斧”是: 拒不“配合”者,拳腳相加﹔大件物品,現場掀翻﹔值錢的東西,統統搬走。
民間質疑為:“打、砸、搶。”
因此,這個正式成立僅有16年的機構,已迅速的招來民怨沸騰。近年來,全國各地反抗城管暴力執法的案例,頻頻發生。
“這都是官逼著民反呢。”
然而,雖熱治理手段失敗、公信力破產,但城管的權力卻不斷擴張。數據顯示,近日持續引發爭議的廣州城管,目前共有232項行政處罰權利,12年間,翻了四倍。
新唐人記者林瀾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