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9日電)陳姓退休公務員3年前偽造時任內政部長江宜樺戳章,發假公文給台東誆同意撥款補助。最高法院依偽造公文書罪判刑1年8月。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台東縣成功鎮公所在民國99年間為興建辦公大樓,向上級單位爭取補助經費,成功鎮長透過中間人拜託陳男幫忙,陳男竟偽造江宜樺戳章,偽造內政部公文稱「將優先併入統籌款經費項目下辦理等」,發假公文給成功鎮,誆稱同意撥款補助。
台東縣成功鎮公所收到公文後信以為真,等到鎮公所人員回頭向內政部查證,才真相大白。
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不知犯法,當初目的是為了應付對方請託。但最高法院認定他犯行明確,依偽造公文書罪判處1年8月徒刑,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