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立院刪核四預算 江揆: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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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3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9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說,若102年度核能四廠預算被立法院刪除,且立法院決議核四不商轉,「按照憲政規定,應該要接受」。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其邁下午在立法院質詢江宜樺表示,如果立法院審查102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時刪除核四預算,且立法院做成核四停建、不商轉主決議,江宜樺是否接受?

江宜樺答詢表示,如果立法院刪除核四預算,代表不能動支預算,行政院當然要接受;如果核四預算被刪除,且立法院做成核四停建不商轉主決議,「按照憲政規定,應該要接受」。

他說,如果行政院沒提覆議,代表行政院接受立法院刪除預算的決定,至於同時通過的決議,原則上也會尊重。

陳其邁追問核四安全檢查進度,江宜樺表示,台電自行檢測核安全部分早已開始,預計年底前會檢測完成;國內、外專家會從4月初到10月底進行最核心的安全項目檢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在台電完成所有安全檢測後,邀國外核安專業機構到台灣檢查,預計從年底進行到明年初。

他說,如果公民投票在10月後舉行,行政院就可告知民眾充分資訊;如果10月前舉行,行政院也會告知民眾已完成的核安檢測資訊,供民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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