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狹巷被撞吃罰單 判決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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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3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9日電)章姓女子行經師大商圈沒走在人行道,被後方車子撞傷,還被警察開罰單。台北地院認政府設計不當致人車爭道,判決撤銷罰單。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章女去年5月間在師大商圈巷子逛街時,遭後方車子撞上,導致左腳骨折,因此報警處理。不料,事後警方認為巷子對側設有人行道,章女違規沒走在人行道上才會被撞,開罰新台幣300元。

章女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警方撤銷罰單。法院審理時,警方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辯稱是依法行政。

但台北地院行政法庭調查後認為,當地是知名商圈,觀光客絡繹不絕,因此狹小巷道內商家林立,主管機關為配合商家,不惜在狹巷內又畫機車停車格,讓巷道更顯狹小。事發地點道路工程設計不良,導致人車爭道,險象環生,造成章女被撞,判決撤銷罰單,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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