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4日電)通訊行林姓老闆去年暗槓10多名客戶證件影本,再假冒對方名義申辦手機服務,詐領近9萬元。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共12罪判刑。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林男經營的通訊行去年11月間因生意慘淡,竟起了歹心,拿出暗槓客戶的身分證、健保卡等證件影本,又偽造對方簽名,假冒14名被害人名義向電信公司申辦行動上網、預付卡等手機服務。
電信公司信以為真,交付林男每個門號新台幣3000元到4500元不等的佣金和門號SIM卡,林男得手近9萬元,等被害人紛紛收到電話帳單後,才驚覺受害而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致歉,和被害人達成民事和解並賠償損失。
法官審酌他犯後有悔意,認為他一時失慮而犯錯,依偽造文書罪,共12罪,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在判決確定後應向檢方指定的公益團體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