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員要求開最大 空污判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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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3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1日電)苗栗某工廠因空氣污染遭罰,業者不服提行政訴訟;法官以稽查員採樣要業者把噴槍開到最大,認定業者被陷害教唆,判免罰。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去年5月前往銅鑼工業區內1家從事汽車零件製造公司稽查,因測得異味污染分析值超標,依違反空污法開罰新台幣1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業者不服裁處,提起訴願,遭環保署駁回,後又提起行政訴訟。

業者指出,環保局稽查員採樣前要求廠商將噴漆的噴槍開到4名師傅同時作業的最大量,但實際上,工廠平日都僅有2名師傅在作業,質疑採樣過程嚴重瑕疵。

法官傳訊相關人員後認為,稽查員指示業者開啟最大量噴槍作業,再據而裁罰,「無異是陷害教唆」,判決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中指出,行政處分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行政機關以引誘或教唆等手段使人從事違反行政義務行為,然後再加以裁罰,嚴重違反正當行政法律程序、誠信原則,因此判決業者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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