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1日電)苗栗一名機車騎士被警方取締酒駕,酒測值達0.34,他堅稱沒喝酒,只嚼了100元檳榔;警方懷疑是推託之詞,仍依法告發。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今天表示,員警在竹南鎮龍山路三段、佳北一街口執行酒駕取締勤務時,攔停黃姓男子所騎乘的機車,因聞到黃男渾身酒味,便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達0.34mg/L。
黃男在現場頻頻喊冤,堅稱自己沒有喝酒,只是連續嚼了約新台幣100元的檳榔。
警方詢問業者指出,部分檳榔攤為增加口感,會將米酒或高粱酒等酒類拌入紅灰;但如要吃到酒測值達0.34「不太可能」。
儘管黃男堅稱是嚼檳榔惹禍,希望員警放他一馬;警方認為是推託之詞,仍根據酒測值超標依法開單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