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1日電)王姓老翁退休後申請勞保老年給付想「按月領」,不料被同事誤勾成「一次領」,提告求償差額。最高法院今天判王男敗訴確定。
王男於民國99年從新北市一家大樓管理維護公司退休,勞保老年給付被趙姓總務誤勾選成「一次領取」。他認為,他退休時是61歲,按照國人平均餘命計算,他還有20多年壽命,兩相比較計算下來,他因一次領取而損失了178萬元,提起民事訴訟,向趙男、公司求償。
趙男與公司強調,依勞保條例規定,王男需自行辦理勞保年金給付,趙男是基於同事及親戚情誼,私下協助,誤勾非職務行為,也未造成王男權益受損。
二審認定,王男應依法自行詳閱文件、確定勾選項目,趙男是「好意施惠(好心幫忙)」,未和王男成立委任契約關係,也與公司無關,且王男未來存活年數難確定,「勞退基金已有破產跡象,公眾周知」,王男將來能否按月領得,仍是未知數。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