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3月11日訊】【導讀】《血的神話》是一本描寫文革時期,湖南道縣大屠殺的報告文學。作品記錄了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八年發生在中國湖南發生的一段被當局刻意隱瞞的歷史。作者譚合成花了近二十年的時間,對文革期間發生在湖南道縣的大屠殺進行了深入地調查。被調查者以「一字不實,砍頭示眾」、「若有虛言願負一切法律責任」的保證提供了大量真實材料,在此基礎上作者完成了這本五十多萬字作品。由於人生際遇,作者也有機會接觸到大量官方資料,並採訪了幾乎所有與大屠殺有關聯的重要人物,這使作者兼具了官方記錄者和民間採訪者的雙重身份,能夠較完整地呈現了這一歷史真相。儘管這是一段讓中國人深感羞恥的歷史,但是為了讓這個悲劇不再重演,我們必須去了解它。
(接上期)
第十章 傳經送寶
蔣文經等人在楊家公社殺了鍾佩英母子之後,八月十七日,又在四馬橋召開了全區「紅戰士」(「紅聯」)負責人會議。在這個會上,鍾佩英的身份已經發生了天地翻覆的變化,成了寧遠反革命暴動總頭子鄭元贊的小老婆、國民黨潛伏下來的女特務、楊家公社四類分子暴動的總指揮。而所謂鍾佩英指揮四類分子搞暴動,鄭家大隊貧下中農革命警惕性高,及時發現鎮壓了的故事,經蔣文經等人繪聲繪色一番演繹,聽得與會者如醉如痴,甚至還有幾分遺憾:為什麼自己公社就沒有出個鄭元贊,出個鍾佩英呢?要是有的話,那該多好啊!
會議結束以後,十八日,十九日,蔣文經等人受大平嶺公社和洪塘營公社邀請,專程到這兩個公社「傳經送寶」。
洪塘營公社位於道縣東南部九嶷山系的層巒疊嶂之中,現在叫洪塘營瑤族鄉,是一個以瑤族為主體,瑤、漢人民混居的地區,不過這裏的瑤民基本上已經漢化,如果他們自己不說是瑤民,你一點都看不出來。該公社在道縣三十七個公社中,面積最大,人口最少,自然條件也比較惡劣,山高谷深,岩基裸露,土層瘠薄,素有「洪塘無水,峻岭有峰」之說,人民生活比較困難。有一首民謠流傳至今:「有女莫嫁瑤山窩,終年挨凍又挨餓;住的木板茅草屋,吃的紅薯玉米它。」指的就是這個地方。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為什麼這個公社打光棍的男人特別多。文革殺人事件中,該公社殺人奪妻的案件發生得最多,其中恐怕也有一點因果關係。
公社駐地洪塘營圩是道縣地勢最高的圩場,海拔八百米以上,一九八六年我們到洪塘營採訪時,眼前的圩場僅有橫街一條,街道房屋都很破舊,甚至還有一點點衰敗。山風掠過四周裸露的岩山,使人不由自主生出一種凄涼之感。
接到蔣文經等人送來的「革命真經」,(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日,洪塘營公社抓促領導小組組長、公社武裝部長賴興好召開了全社各大隊支部書記、民兵營長、治保主任、貧協主席「四巨頭」會議。賴在會上大肆渲染蔣文經等人的謠言,介紹楊家公社鄭家大隊的殺人經驗(原文是「鎮壓四類分子暴動的經驗」),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就是貧下中農」,對於「調皮搗蛋」的地富分子,只要貧下中農同意殺就可以殺,並點名指示紅花大隊殺人,「帶動全公社的對敵鬥爭」。
會後,紅花大隊率先殺三人,各大隊陸續跟進,五天之內,共殺四十三人。
八月二十六日,洪塘營公社「三結合革命亮相干部」、公社副書記盤家瑞再次亮相,再次召開全社各大隊「四巨頭」會議。盤副書記在會上點名批評了一些「思想保守,行動遲緩」的大隊,重點表揚了「行動快,殺人多」的紅花大隊,號召各大隊,外學鄭家,內學紅花。
會後,各大隊積極行動,掀起了全社的殺人高峰;當天便殺四十七人。有些在會上受到批評的大隊很不服氣,積極行動,迎頭趕上。如佳竹洞大隊,原來沒有殺人,支書王建喜、民兵營長蔣漢德等人在公社受到批評以後,回到大隊馬上就召開生產隊以上幹部會議,貫徹公社八•二六「四巨頭」會議精神,要各生產隊就在會上摸底報名單,名單拿出來以後執行不過夜,立即派民兵分頭抓人,當晚便將十二個「階級敵人」鎮壓了。第二天清早即打電話向公社報喜。
接著,二十七日,全公社又殺八十六人。
賴興好、盤家端等人坐鎮公社,守在電話機旁指揮全局。
東江源大隊是盤家端的點,經他指示、批准,殺了十三個人。
洪塘營公社文革「殺人風」中共殺一百八十七人(其中自殺五人),僅八月二十六、二十七兩天就殺了一百三十三人,占殺人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一。
該公社殺人最多的是紅花大隊,共殺四十二人,佔全社殺人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二點五。該大隊一個名叫李博清的殺人兇手,殺人上了癮,每次殺人都主動要求參加,不讓去還不行,該大隊先後三次殺人,李博清每次都參加了,親手殺害二十一人。從筆者掌握的材料看,整個道縣文革殺人事件中,親手殺人最多的應當是他。壽雁區唐家公社那個殺人冠軍雷康古有水分,貨真價實的冠軍應當歸李博清。李博清當時已經四十齣頭,在當時的道縣應當算是個半老頭子,那個時候人的壽命相對要短一些,五十歲就喊老倌子,六十歲不為夭折,七十歲就是古稀之年,筆者查了一下,道縣一些出名的殺人兇手,年紀一般都在二十歲左右,大的不過三十齣頭,四十歲以上的殺人兇手,除報復殺人、謀財害命、殺人奪妻這幾種情況外,還真的少見。究竟什麼原因使得李博清對殺人表現得如此積極呢?處遺工作開始以後,李博清因多次主動要求殺人,且手段殘忍,後果嚴重,被逮捕法辦。專案組的同志要他交代殺人動機,他的回答竟然是:「為了多賺兩個工分。」乍一聽,覺得荒誕無稽,難以置信,仔細一想,卻又在情理之中。假如殺人成了一種革命行動,不但不要負責任,而且還有錢發、有糧食分、有工分記,這樣的便宜人,願意去殺的恐怕不在少數。筆者有幸親歷過文化大革命,記得當時在學校里,每當有機會觸及牛鬼蛇神肉體的時候,廣大革命師生無不歡欣鼓舞,躍躍欲試。開始的時候,這種痛毆「階級敵人」的行為多少還有一層嚴肅的面紗,被看成是一種階級義憤和革命行動,到後來幾乎成了單調枯燥生活的一種調味劑,有些調皮搗蛋的同學把它戲稱為打便宜人。便宜人可打,亦可殺,關鍵在於便宜到什麼程度,可打不打不革命,可殺不殺三分罪。
採訪中,筆者曾向當地有關幹部請教過這樣一問題:洪塘營公社大多數大隊殺人都不是很多,少的一、二人,多的不過二十餘人,為什麼紅花大隊表現的如此突出呢?
一位負責處遺的同志這樣回答:
「紅花大隊離公社很近,大約只有里吧路的樣子,狗叫的聲音都聽得到。這種地理位置,使得該大隊幹部與公社領導聯繫非常密切。『亂殺風』中,公社盤家端、賴興好等人把這裏樹成一個階級鬥爭的點來抓。他們多次到大隊現場辦公,督促殺人,這是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是,紅花大隊一直都是公社的先進大隊,各項工作都走在前面,殺人也是一樣,只能比別的大隊殺得多,不能殺得少。當時煽動殺人,不像我們今天這樣赤裸裸地叫殺人,而是說鎮壓階級敵人的暴動,保衛毛主席的無產階級路線,保衛紅色政權等等,是作為政治任務下達的。所以紅花大隊的幹部積極帶頭行動。當時的大隊支書陳明鳳就親自充當殺人兇手,帶頭殺人。大隊貧協主席,叫個楊隆寬的,當時二十五歲,猛得很,每次殺人,都背著一桿鳥銃,沖在最前頭,並且親自殺人示範。大隊民兵營長鄒景桂當時在公社民兵自衛隊當隊長,帶著自衛隊的民兵到處支援殺人。這個人品質壞得很,不但殺人而且還乘機強姦、輪姦被害者妻女。幾個為主的幹部帶了頭,其他幹部還能不動手?大隊幹部、生產隊幹部帶了頭,群眾還能不動手?第三個原因就是,紅花大隊殺人的面放得比較寬。當時這個『亂殺風』,說是亂殺,實際上還有界線的。界線一突破,人數就要成倍的向上翻。打個比方你就明白了,如果定了只殺分子不殺子女,無論哪個大隊最多也就只殺得十幾個;如果說子女也殺,人數馬上就翻上去了;如果說只殺男的,婦女、小孩不殺,怎麼殺也殺不到四十多個人,如果要斬草除根的話,無論哪個大隊殺四十個人都是少的。同時,還有一些人為了殺人奪妻,不留後患,把女方的家人也就殺得比較徹底。另外一方面,紅花大隊不但殺地富,而且還殺了一些所謂『走資本主義道路的貧下中農』,說白了就是,在外面搞副業不給隊上交錢的,在生產隊出工偷懶耍奸的,或者不服幹部的領導,跟幹部鬥著乾的,這些事情現在看來都是小問題,在當時,一上綱上線,就成了走資本主義道路,挖社會主義牆角,對抗黨的領導,這都是砍腦殼的事啊!這三類人加起來,紅花大隊只殺了四十二個人,要講還算是政策水平掌握得好,要是盡得量殺,起碼還要翻一番。當時紅花大隊殺人已經出現不斷擴大的狀態,第一批,八月二十一日,三人;第二批,八月二十四日,十二人;第三批,八月二十七日,二十多人。幸虧上頭剎車剎得快,紅花大隊八月二十一號開始殺人,到八月二十八號打止,只殺了七天。據說還準備再殺一批,八月二十九號,四十七軍六九五零部隊進駐道縣,打來電話不準再『亂殺人』,當天晚上,賴興好在公社主持在家的脫產幹部開會,傳達四十七軍制止殺人的電話會議精神,並分頭通知各個大隊。紅花大隊隔公社近,接到電話后馬上就封刀了,以後再沒殺人。但盤家端的點東江源大隊不知道為什麼給漏掉了,沒有通知到,結果這個大隊在八月三十號上午,又殺了九個人,本來只殺十幾個的,這下子變成二十三人,成了公社的第二名。這次處遺中,有人反映是有人故意這麼做的,好讓東江源抓緊時間再殺一批。這個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缺乏有力的證明,因此也就否定了。」
然而,洪塘營公社文革殺人的情況,最讓我們震驚的,或者說最具特色的不是「殺人最多」的紅花大隊,也不是「抓緊時間再殺一批」的東江源大隊,而是處於中游水平的黃家塘大隊。這個大隊殺人居然不是公社幹部指示的,而是一個名叫鄧永裕的公社電話員指示的。當時在洪塘營鄉處遺工作辦聽到這個情況時,我的心「咯噔」了一下,感到非常意外。由於洪塘營距縣城比較遠,交通不太方便,我們到洪塘營採訪,來得比較晚,此前已經在縣城附近的幾個區社採訪過,紅花大隊那種情況,東江源大隊那種情況,見得非常多,公社領導開會指示,大隊幹部開會貫徹,貧協和民兵組織具體執行,可以說是道縣殺人事件的一種基本模式,黃家塘大隊的這種情況還真的少見。在我們採訪中是第一次聽到,常言道: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公社電話員,充其量就是個縣郵電系統的合同工,跟民辦教師的性質差不多,他憑什麼「指示」殺人呢?下面的大隊又憑什麼聽他的呢?
我們問處遺辦的同志:「是不是哪個公社領導指使鄧永裕傳達的指示呢?」
該同志回答道:「不是的,純粹是他自己的個人行為。你們這個想法我們一開始也有,經過反覆調查,確定沒有任何一個公社幹部指使過他,純粹是他自己坐在電話機旁沒事幹,吃飽了撐的,看到別的大隊都殺了,黃家塘大隊一直沒有行動,就打過一個電話去指示殺人。」
於是我們決定把原來的採訪計劃調整一下,立即去黃家塘村。
黃家塘大隊(村)位於洪塘營公社最北面,與蚣壩公社毗鄰,東邊是貓兒山,西邊是楓木山,它就在兩山夾峙的馬鞍形上。從地理位置上看,似乎是整個公社距縣城最近的地方,實際上交通並不便利。當時整個道縣東南部只有一條簡易公路,叫道坦公路,從道江鎮到湘源錫礦的坦水坪,全長六十多公里,主要是為運送湘源錫礦的礦石而修築的,當然沿線村鎮也跟著得到交通之利。公路起於縣城東郊的上關村,向東南通過蚣壩圩,越過泡水到后江橋,從后江橋轉向東行,再次越過泡水到四馬橋圩,從四馬橋圩轉向南,沿泡水中上游的山谷到坦水坪。沙石路面,路況不是很好,車行起來,黃塵滾滾,顛簸得十分厲害。公路距洪塘營圩最近的地方叫東江腳,從這裏分叉出一條更加簡易的公路,通到洪塘營圩。從洪塘營圩到黃家塘有大約十五里山路要走,不算險峻,卻也蜿蜒曲折。我們就是走這條路線到黃家塘村去的。實際上要直接去黃家塘村,還有一條路可走,路近一些,也相對平坦一些,就是不經過洪塘營圩,在四馬橋圩下車,渡過泡水,步行二十余里便可到達。我們離開黃家塘村回道江鎮走的就這條路。但去的是時候,我們並不知道這條路,甚至不知道世界上還有這麼一個黃家塘村。
大約半下午時分,到了黃家塘村(大隊)。由於來得倉促,事先準備工作不充分,採訪很不順利。接待我們的大隊幹部對我們這些不速之客明顯不太歡迎,嘟嘟囔囔地說:「雙搶大忙的,好多要緊的工作都搞不贏,搞這些空事干哄門(什麼)?」好在我們早有思想準備。道縣文革殺人事件有大量黨員、幹部,特別是農村黨員、幹部被捲入其中,相當數量的基層幹部,對於這一次的處遺工作是不理解、排斥、甚至對抗的,特別是那些手上或多或少沾有鮮血的人更是如此,他們本能地把我們看成是找麻煩的人,所以每次下去採訪,一定要事先做好鋪墊工作,工作做得不到家,都要碰釘子。
對黃家塘村的採訪當然也不例外,臨時起意,倉促而來,要是一帆風順,那倒奇怪了。不過,不順利並不等於一無所獲。七七八八的事情就不講了,直接講採訪結果。
事情還得從八•二零公社殺人動員會說起,那天,黃家塘大隊支書祝玉亮等人在公社開過會,回到大隊,幾個人研究了一下,感到本大隊的幾個地富分子還沒有「調皮搗蛋」到非殺不可,決定集中管制起來,以觀後效。因為黃家塘跟公社離得比較遠,平時聯繫不是很密切,公社派下去「檢查工作」的幹部也把它給忽略了,所以一直到八月二十五日,其他大隊都行動了,該大隊忙著「促生產」,忘了「抓革命」。這個情況被公社電話員鄧家裕發覺了。他雖然不是公社領導,但坐在總機旁邊插接電話,公社和各個大隊來來往往的電話,都可以監聽得到,(那個時候,電話員又叫機線員,就是類似機要員的意思,要政治十分可靠的人才能擔任)所以對全公社殺人的情況了如指掌。
據鄧家裕說:「我因為發覺黃家塘一直沒有行動,又曉得公社要開總結評比會,害怕他們受批評,出於一片好心,打過一個電話提醒他們,沒曾想到他們把殺人的責任都推到了我身上,說是我指示的。我一個公社電話員,連個半脫產的幹部都算不上,憑什麼指示殺人?」
鄧家裕問得不能說沒有道理。
但是,黃家塘大隊幹部群眾的說法有一點點不同之處。當時接聽電話的(原)大隊會計祝重成說:「(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五號中午,我在大隊部值班,公社『殺人辦』主任鄧家裕打過電話來,問我們大隊為什麼還沒有行動,批評我們拖了全公社的後腿,強行要求我們馬上行動。我接到電話以後,馬上向支書祝玉亮、大隊長祝玉省他們做了彙報。大隊上專門開了一個會,拿出了一個名單,決定殺五個地富分子。還打電話向鄧主任作了彙報。第二天早晨,鄧又打過電話來,是支書祝玉亮接的,說我們大隊跑出去的兩個地富(實際上是地富子弟)在十區(蚣壩區)被抓住了,要我們派人去接。祝支書問,接回來怎麼處理?鄧主任說,在路上幹掉算了。所以這兩個人也殺掉了。後來,八月二十七號在公社開過會以後,因為大隊上還關著幾個地富沒有處理,我們又把電話打到公社,請示鄧主任殺不殺,鄧主任指示說,統統給我殺了。就這樣又殺了三個。」
附帶說一句,鄧家裕對「殺人辦主任」這個頭銜,堅決予以否認,他說:「什麼牌子不好叫,叫個殺人辦公室主任,我再蠢也沒有蠢到這個程度。」
好在這個問題無關宏旨,殺人辦主任也好,其他什麼辦主任也好,還有什麼司令啦,政委啦,院長(注一)啦,叫什麼都可以,關鍵是黃家塘大隊貧下中農就是這麼直觀理解的。如此看來,黃家塘大隊殺人情況與其他大隊並無本質區別,說它有特殊性,僅僅特殊在別的大隊指示殺人的是「正牌貨」,而指示該大隊殺人的是個「冒牌貨」而已。
不過,有一個情況祝重成沒有說,那就是當天(八月二十七日)晚上,他打電話向鄧家裕請示:「有些人雖然不是地富,但是不好好在生產隊參加生產,在外面打流,走資本主義道路(搞副業),這號人殺不殺得?」鄧家裕答覆道:「走資本主義道路的都可以殺!」
祝重成拿到指示以後,第二天就帶人把本大隊在外地搞副業的中農社員祝重道抓了回來,騙他交出錢財之後,將其殺害,並順便奪了他的老婆。
此案在本次處遺工作中被定為殺人奪妻案。
大平嶺公社的殺人情況與洪塘營大同小異,相比而言殺人稍少一點。具體殺人情況,後文中有幾個案例可作參考。
註釋
【注一】 筆者在一份關於鄧家裕在文革「亂殺風」中所犯罪行的原始材料上,看到這樣一段文字:鄧家裕,男,一九三三年出生,貧農,黨員,洪塘營公社電話員,鄧在文革亂殺風中自稱「公社貧下中農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多次參与殺人活動,親自打電話給黃家塘等大隊,指示批准殺二十三人,親手用鐵絲捆綁五人,用繩索捆綁五人。
(待續)
文章來源:阿波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