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隱帆:林昭種下滅頂之災禍根的一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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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3月9日訊】——紀念林昭這位令人尊敬的自由戰士

林昭,1932年生,蘇州人,小時在蘇州萃英中學讀書,蘇州解放后,考入蘇南新聞專科學校,畢業後分配在常州民報當記者。1954年考入北京大學新聞系,1957年被划為「右派」送去勞教,但她拒不認罪,還向學校領導發出一封責問信:「當年蔡元培先生在『北大』任教時,曾慨然向北洋軍閥政府去保釋『五四』被捕的學生,你們呢?」。1960年10月因參与「反黨反革命小集團」入獄,1962年初被「保外候審」,同年12月再度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20年,1968年4月29日被槍殺。1980年平反。

我在1948—1950年期間曾與林昭和她的母親許憲民交往甚密,蘇州「解放」后,我與許憲民的交往就更為密切,直到1957年,我被錯划為「右派」,雙方才隔斷音訊。1978年我得到平反,便開始收集林昭一案的有關材料,訪問了許多林昭的親屬和友人,其中丁芸女士曾與林昭在萃英中學一起讀過書,「文革」中又在上海提籃橋監獄一起坐過牢,關在同一間班房,親眼目睹了林昭遭到殺害的情景。她向我提供了她的日記簿,記錄了林昭當時在獄中的全過程,現摘錄如下:

1968年4月9日天氣晴

這是一個靜謐的深夜,時間大約是十二點鐘左右,我們早早地都躺在被窩裡,但我卻絲毫沒有睡意,眼睛望著小鐵窗口,射進來的是那慘淡的殘月微光。忽然,四號總鐵柵門打開了,獄吏押著一個女囚犯,並叫喊著女看守,於是,女看守忙著打開我們的「號子」,頓時牢房裡顯得亂糟糟的。

推送進來的這個女囚,模樣很奇特,她蓬頭垢面,形似乞丐,進入監房后,一直面對牆壁,直挺挺地站在那裡。

旋后,我就仔細地對這女囚看了一陣,竟使我大吃一驚,我自己對自己說:「這不就是過去的老同學林昭嗎?」

我再看了她一眼,發現她此時的打扮,太奇怪了,她上身穿的是一件破舊的灰色夾襖,下身卻用一條白色的床單當裙子,長長地拖曳到了地上,手臂上卻套著一塊黑布,布面上用白色棉線綉上了一個「冤」字,她長長的頭髮齊根處扎了一條白手帕,其形象,活像京劇舞台上的竇娥。

隨後,我勸過林昭好多次,終於說服了她,睡到了我的被窩裡,因為那時還是寒冷的早春天氣,夜間的氣溫仍在零度以下。

1968年4月10日天氣晴朗

早晨,牢房裡熱鬧起來了,因為早上「放風」的時候到了,女犯們排著隊,一同走出監房,先在小院里點了名,然後洗了臉。接著,就在這小院里跑步,活動了一刻鐘后,又回到牢房裡開飯,每人分到一盒米飯,飯上放著幾片咸蘿蔔、乾菜和一碗菜湯。

我們這間牢房裡,關押的都是未決犯,大部分是大中學校的女學生,都是被上海「造反派」看作是「死不悔改的牛鬼蛇神」。因為林昭是新來的「客人」,我們就悄悄地開了一次聯歡會,我們出於好奇心,請她自報身世,以及她的案情。

林昭今天的心緒也特別好,她告訴我們說:「我關押在這裏,已經快八九年了,這次是剛從禁閉室出來,調到此『統監』來的。至於一提起我的案情,就要氣憤,所謂罪名,都是強加到我的頭上的,完全是毫無法律根據的荒謬絕倫之事。

1954年我在北大新聞系讀書,在這座素稱『民主搖籃』的高等學府里,我為北大《自由論壇》編過牆報,將魯迅先生著作《傷逝》改編成話劇演出,為瞎子阿炳寫了一部傳記,我那時懷著多麼大的信心,要為祖國的文化事業做出些貢獻呀。

此時,林昭換了另一種口氣接著說:「可是,到了1957年整風期間,為了響應黨的號召,根據毛澤東說的『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精神,我向黨提了一些意見,但是,真想不到這些由衷之言,竟成了罪狀,結果被押到勞教場所進行勞動教養。」

接著,她又說:「我因伯保外就醫』,押回上海家中。嗣後,一批北大同學到我家裡來探望我,並一併到大光明咖啡館聚談,談了一些南斯拉夫的情況,表示對《南共綱領》有較大的興趣和贊同的看法,結果被人誣陷告密,說我們組織『反革命集團』進行反黨活動,隨後,我又被捕了,不明不白地被判刑二十年,押到上海提籃橋監獄執行,這樣,就成了一件不白之冤的冤案,然而,我是永遠也不會屈服的。」

1968年4月15日晴天

今天是星期日,是犯人家屬探望獄中親人的日子。

林昭今天見到了她的胞妹彭令范,她回監房后,告訴了我接見的情況:「我妹妹的生活很困難,在一家醫院里當護士,醫院里的領導要我妹妹與母親劃清界線,揭發母親的所謂『反動歷史罪行』,因此,我妹妹的處境極為尷尬,看來,我們的這個家庭,真的快要完蛋了!然而,我們畢竟是革命烈士的遺族啊。

於是,同監房的姊妹們都來勸導林昭,為了安慰林昭的情緒,大家都拿出了家人來接見時,送來的糖果和罐頭豬肉等食品,在牢房裡暗暗地舉行了一次「聚餐會」。這時,林昭卻說:「也許,這是一次最後的晚餐,我深信我們中間再也不會出現一個猶大。

事實也確實如此,生死相依,共患難的朋友,才是最可貴的友誼,於是,我們互相擁抱。

1968年4月17日天空中飄著細雨

今天下午二時許,從牢房的「風洞」里傳來了看守吆喝聲:「303出來開庭。」於是,林昭由法警押著去開庭了,審訊一直到晚上七時才回到監房,我們就圍著她詢問開庭的情況。

她這時的心情顯得十分激動,她憤懣地說道:「今天,提審我的是一位地位相當高的人,對我表示:『只要你能夠認罪,今後不在獄中寫反動的詩詞,有悔過的表現,我們可以網開一面,對你從輕發落,我們可惜你還年輕,有一些才氣,這是給予你最後的一次寬大機會。』可是,我只是冷笑,不作任何答覆。」

1968年4月21日一連下著大雨

今天,林昭在獄中寫了一首短詩,一吐她心中的委屈和憤懣。這首小詩題名叫:

獻、給、檢、察、官的玫瑰花

向你們,我的檢察官閣下:

恭敬地獻上一朵玫瑰花,

這是最有禮貌的抗議。

無聲無息、溫和而又文雅!

人血不是水,滔滔流成河。

這是林昭對不公正的審判提出的一種最強烈的抗議,但這首詩,也因此種下了她滅頂之災的禍根。

1968年4月23日還是雨天

今晚,林昭的情緒更加激動,她又寫了一首小詩,題名叫「家祭」。這是她對自己不幸遭遇和被害的一種抗爭。

家祭——哭舅舅許金元烈士

四月十二日——沉埋在灰塵中的日期,三十七年前的血?復記憶?死者已矣!後人作家祭,但此一腔血淚,舅舅啊———甥女在紅色的牢獄中哭您!我知道您——在國際歌的旋律里,教我的是媽,而教媽的是您!假如您知道,您為之犧牲的億萬同胞,而今都只是不自由的罪人和飢餓的奴隸!1968年4月24日今日天氣陰清晨,獄吏催促林昭起了床,但是她拒絕進食。看來,林昭的精神狀態出現了異常,她開始懷疑自己要被殺害,因而,她徹夜未眠,嘴裏念念有詞,垂著頭呆坐在床沿上,保持著一種似和尚坐禪的姿勢,一動不動。像是在訴願,又像是在呻吟。

她起床后,又把那一套「竇娥」式裝束打扮起來了。爾後,她又寫了一首詩,這是她咬破了自己的手指,用滴滴鮮血寫成的血書:

血與自由的獻祭

我將這一滴血,注入祖國的血液里,將這一滴血,同摯愛的自由獻祭。揩吧!擦吧!洗吧!這是血呢!殉難者的血跡,?能抹得去?當時,我曾勸過林昭:「何必這樣來赤裸裸地反抗?這不是把自己推到絕路上去嗎?」然而,林昭卻這樣地回答了我:「血流到了體外,總比凝結在心口裡要舒暢得多吶。

1968年4月27日天氣陰沉

今天,林昭接到法院的一份起訴書,起訴書上所列罪名有三條:一是攻擊無產階級專政」;二是誣衊毛澤東的光輝形象;三是組織反革命小集團,妄圖進行反黨的反革命活動。這一連串的「罪名」,看來,判定死罪,已屬定論了。

1968年4月28日仍是陰天

林昭今天的心情似乎特別的冷靜,她滿不在乎地對同監房的難友們說:「看來,我要去見馬克思了,這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他們能夠消滅我的肉體,但決不能消除我胸心的毅志,我的路似乎已走到了盡頭,但是,歷史最後終究會給我作出公正的裁判,這個黑暗時代,最終總是要被人民所消滅的,我生活在這荒唐的年代里,已厭惡透了,死亡有何可足惜的呢。

她說完了這些話后,於是認認真真地寫下了一首五言律詩:

浩嘆

青磷光不滅,夜夜照靈台。

留得心魂在,殘軀付劫灰。

他日紅花發,認取血痕斑。

媲學嫣紅花,從知渲染難。

(此詩現已刻在林昭的墓碑背面)

1968年4月29日今日大雨

今天,天空上整天下著瓢潑大雨,牢門緊閉著,使人越加感到恐懼。

上午十時許,對林昭一案開庭進行審判,法庭設在上海監獄里,乃是開的秘密庭。因此,沒有律師給被告辯護,更沒有記者到場採訪,當然也沒有陪審員和被告家屬到庭聽審以及群眾的列席旁聽。(這種審判方式,在文革中,乃是司空見慣了的。)

到了晚上,竟然馬上進行死刑的執行。深夜,由四個全副武裝的警衛士兵,在一名獄吏的帶領下,掀開了我們的牢門,獄吏大聲吆喝道:「303號,快出來過堂。顯然,當夜就要將林昭秘密處決了。

此時,全監房的女囚都從睡夢中驚醒,情景顯得非常緊張,女犯們都在獃獃地望著林昭,可是,林昭卻出奇地鎮靜,她從容不迫地穿上了妹妹彭令范探監時,送來的那一件紅色呢制的新外套,爾後,從口袋裡拿出了一面小鏡子,照了一下自己的臉,還梳理了幾下散亂的頭髮,頓時,顯現出她那俊秀、嫵媚、婀娜多姿的面容,本來嘛,她就是一位美麗的南國女性!她身材勻稱,長著一副鵝蛋形的臉龐,面頰的兩側露出迷人的酒靨。

旋后,林昭走出牢房,向女囚們頻頻招手並笑著說:「諸位小姐妹,再見了!再見!!」頓時監房的氣氛達到了高度的緊張和恐懼。

她一步又一步地踱出了女監的總監門,她想要唱《國際歌》,可是,獄卒馬上用棉團塞進了她的嘴裏,她奮力地反抗,嘶喊出一聲「媽媽!你在那裡?」於是獄吏就用布條封住她的口,以及她的眼睛。她終於無聲無息離開了這座監獄,離開了這個世界??一起悲慘的冤案,就永遠定格在那個晚上。

她被槍殺的具體日期是1968年4月29日深夜,年齡僅36歲,她還是一個未婚的姑娘。

林昭究竟被殺害在何地,無人知道,據說屍體都沒有人去認領,結果由上海的慈善機構,把她的屍體送火葬場焚化了,因此,連骨灰也消失得蕩然無存。然而,林昭被殺害后,事情並沒有到此結束,「四人幫」上海的黨羽,竟然又製造了一起對其家屬的迫害。

1968年「五·一」勞動節早晨,上海茂名南路林昭家中,突然闖進幾個彪形大漢,對林昭的母親許憲民冷冷地說:「林昭已執行死刑,由於對反革命分子的處決,耗費了一發子彈,而子彈是由人民用汗水製造出來的,因此,必須由其家屬來交納五分錢的子彈費。」

斯時,年邁的許憲民聽到愛女已被槍決之後,立刻昏倒在地!嗣後,由林昭的妹妹彭令范付了款(五分的鎳幣),才算了卻了這件「公事」。這真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天下奇聞!也可算得上是曠古未有的司法上的創舉!?

隨後,也就因此導致許憲民的自殺,使許氏的子女失學又失業,流浪在街頭,使這個家庭家破人亡。

林昭的冤案於1980年12月11日予以平反,北京大學的師生們為林昭舉行了悼念會,會上有許多著名的教授講了話,並由蘇南新專和北大的同學,集資為林昭她們母女建墓,墓地在蘇州靈岩山麓,韓世忠墓一側,但只是一座衣冠冢。遺憾的是,林昭的平反,算不上徹底。因從林昭這份判決書上,看到只是由於林昭因患有精神分裂症,才得以免罪、改正的。事實上,乃是作為一件普通刑事案件來處理的,不算是烈士。就這一點上來說,恐林昭在九泉之下還是不安的。

文章來源:中國死刑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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