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5日訊】(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5日電)宏達電公司戴姓工程師因外借未發布的hTC手機給高中朋友使用,照片並被貼上網,經宏達電與工程師和解,工程師被處不起訴。
桃園地檢署今天表示,28歲的宏達電戴姓資深工程師去年參加一場高中同學會,在場的高中好友吳姓男子借用戴姓工程師的行動電話使用。
戴姓工程師當時所使用手機為宏達電hTC未發表的DLX手機,事後吳姓友人又利用通訊軟體Line,傳這款手機照片給另一名高中蘇姓同學,蘇男竟將照片張貼在網路3C討論社群中。
宏達電發現後向警方報案,警方追查後將全案移送檢方偵辦。檢方調查後,認為刑法中的背信罪,當事人行為必須有圖取不法利益,或是造成不法損害,認為工程師並無不法。
檢方調查後發現,宏達電與戴姓工程師事後取得和解,對工程師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