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2日訊】(中央社舊金山1日綜合外電報導)三星電子公司(Samsung)侵害蘋果公司專利的損害賠償金額,美國聯邦法官高蘭惠(Lucy Koh)裁定應減去約4.5億美元,三星應賠償約5億9890萬美元。
路透社報導,減少的金額是4億5050萬美元。
高蘭惠也下令,將就所涉及若干產品的損害賠償舉行新審判。
法新社報導,高蘭惠說,陪審團計算損失金額時有誤,包括三星產品智慧型手機銀河Galaxy SII和銀河平板電腦。
目前的損害賠償金涵蓋14項產品,包括某些銀河智慧型手機和銀河平板電腦Tab 10.1等,但不含上述兩項產品。
高蘭惠也說,兩造在新審判前,可將此案提交上訴法院複審。
加州北部聯邦地區法院法官高蘭惠同意減少後的損害賠償金額,約5億9890萬美元。她也否決了蘋果(Apple Inc.)提高賠償金的請求。
媒體元月底報導,南韓首爾大學法學院專利專家李大禧(Lee Dai-hee)說:「有許多技術問題。根據我的保守評估,三星賠償蘋果金額不會超過4億美元。」
美國9名陪審員2012年8月裁定蘋果勝訴,說三星蓄意侵犯蘋果專利,必須賠償蘋果10.5億美元。
三星一名資深主管之前表示:「鑑於美國聯邦法官駁回蓄意侵權裁定,三星付給蘋果的罰金料將不到3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