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2月27日訊】澳洲通過的最新法案規定,澳大利亞居民銀行帳戶3年內沒有交易紀錄,帳戶內的資金就可以被澳證券及投資委員會轉移到一個特別設立的基金內,且澳洲政府可以自由地運用該帳戶裡的資金進行投資。
澳洲銀行修訂的最新法案規定,如果居民的銀行帳戶連續3年以上不交易,帳戶內資金就可被政府轉移。以前的規定是7年不交易才會被轉移。銀行利息和收費不視為交易紀錄。
根據有關法案規定,澳洲所有的存款機構必須在3月31日前將未交易達7年的帳戶內資金,以及在5月31日前將未交易達3年的帳戶資金,轉移至澳證券及投資委員會。
專家預估新政策法案實施後,每個財政年度預料會給政府帶來1.09億澳元資金,從而有助於填補政府的預算赤字。
澳洲銀行家協會會長穆申伯格說,政府為了增加收入而訂出這樣的規定相當不負責任,稱其目的是為了使聯邦預算有更多資金。
穆申伯格還說:「雖然有些錢會被帳戶持有人索回,但在取回之前,政府會把這些資金視為自己所有」。
他指出,一旦澳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拿到這筆錢,帳戶持有人得花好幾個月才能索回原本屬於自己的資金。
多年來把錢放在銀行就不管的人,已經陸續收到銀行的通知,要他們在72小時內進行1澳幣的小額交易,以免資金遭到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