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域照興訟 作者告導演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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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2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異域照片集」書籍作者撒光漢,不滿導演李立劭未經他同意,以書中照片拍攝電視專輯。檢方因全案逾告訴期,處分不起訴。

士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不起訴書指出,撒光漢指控李立劭明知「異域照片集」書籍及書中照片是撒光漢享有著作權,但李立劭卻未經撒光漢同意,擅自大量使用書中的照片,並引用撒光漢編撰的主題。

檢方指出,李立劭製作的「邊城啟示錄」電視專輯在去年2月14日播出;撒光漢後來控告李立劭涉有違反著作權法的擅自公開播送罪嫌。

檢方調查期間,撒光漢表示,他原本不知專輯要播出,是友人告知他,這個節目將播出,他認為這個播出內容與他的著作有關,因此廣邀友人收看,看完後,發現播出內容及主軸都是他書內的內容才提告。

檢方認為,撒光漢在播出當天就知悉對方犯行,卻遲至去年12月3日才提告,依告訴乃論,已逾法定6個月的告訴期間,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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