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我全家如何生活、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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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2月22日訊】2007年6月15日,浙江省桐廬縣合村鄉大琅下山塢村村民葉海東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傷,經鑒定構成五級傷殘(時年16周歲),三級護理。為給兒子葉海東治病,葉金水、方友香夫妻兩到處借錢,負債纍纍,生活十分困難。

騰達紙業有限公司的生產廠房距受害人住房僅二十米左右。該公司在生產過程中排出的污水及噪音嚴重影響了我們一家的日常生活。我們多次與該公司負責人鮑忠平溝通無果后,在無奈之下只能向縣有關部門反映,請求處理,但有關部門至今未予處理。

2010年10月3日,卧床養病的葉海東實在不堪忍受公司造紙機噪音和污水臭味的折磨,將該公司的電閘拉下,以求能休息一分,不料被該公司老闆娘朱衛英(鮑忠平之妻)拖住,並打了110,派出所民警直到現場后,未了解事實真相,即將葉海東強行拉去警車,見葉海東拒上警車,民警採取掐葉海東的脖子,並打了葉海東三個巴掌,使葉海東的精神和身體受到極大的驚嚇和傷害,致葉海東的病情加重,至今無法下床行走。

當時受害人之母方友香為了不被民警再加傷害而加以阻止,卻也被桐廬縣公安局「以妨礙執行公務為由,處以了七日的拘留。」天理何在?!

噪音和污水的臭味,實在不堪忍受。2011年8月10日,葉海東再次去拉電閘,騰達紙業有限公司的老闆鮑忠平帶了其妻朱衛英、鮑小英、鮑忠良趕到我家中,用木棒喪心病狂極為殘忍地將葉金水的左手臂、左大腿、左小腿打斷,全身多處軟骨組織打傷,當時情景慘不忍睹。經法醫鑒定,已經構成輕傷。對兇手的如此惡劣行徑,公安部門至今未予處理,任之逍遙法外。還有國法嗎?

現在我一家三口已經有二個男子喪失了勞動能力,身為農民的三口之家徹底喪失了生活必須的經濟來源,今後,我全家如何生活、生存下去?!

政府部門不治噪、不治污,公安部門不制凶、不追究兇手的責任,實無奈,我只能上北京走訪,被北京方送回來后,桐廬縣公安局於2012年8月17日,將我關閉于桐廬鳳凰賓館。這時,我告訴他(她)們,我已懷孕二個月了,他(她)還不放我。同月27日,他們陪我檢查時,胎兒尚可,次日趁他們不備,我逃回家中,9月10日發現胎兒不幸流產。

我一家被折磨得如此程度,哀求政府能給一個合理、合法、滿意的結論,我相信總有公司,公道的啊!!!

受害人:葉金水、方友香、葉海東 ,系浙江省桐廬縣人,住桐廬縣合村鄉大琅下山塢村。

三受害人系同一家庭成員。葉金水,男,1964年2月24日出生;方友香,女,1970年1月10日出生;葉海東,男,1991年2月9日出生。

聯繫電話13588489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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