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7日電)元大京華證券購買元大投信股權被控背信案,高等法院今天判刑前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前元大證券董事長杜麗莊夫婦7年4月,律師表示,將上訴。
元大金控表示,此案已屬舊案,金控方面不予評論,代表馬志玲夫婦的律師陳彥希說,遭到判刑是律師努力不夠,將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詳細情形還要等收到判決書再說明。
根據判決,美國於2004年7月發生聯合投信贖回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消弭風險危機,要求各投信公司所募集的債券型基金,必須於2005年底以前全數出清。
元大投信旗下基金原持有結構債達新台幣276.9億元,經計算後,發現若自行吸收,將導致10餘億元的虧損,馬志玲等人於是透過他人,以提供不實資訊給鑑價公司、欺騙獨立董事等方式,轉移股權,將家族持有股權「倒貨」給杜麗莊掌控的元京證,造成元京證上億元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