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6日訊】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2月4號在解答納稅人諮詢時表示,個人繳納的大病醫療保險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且不允許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此消息引起網友極大不滿,專家紛紛呼籲大病醫療應該免稅。
救命錢也須要納稅嗎?最近大陸官方流傳出「大病醫療保險金須繳納個稅」這一說法,引發社會輿論的種種質疑。
廣州財經評論家鞏勝利:「人家本來生了大病就缺乏資金的支撐,那再交稅,我覺得這是很荒唐的一件事,不講任何道理來,本來得了病,生死都不知道,你不去支持人家看病,還要收人家這個稅、那個稅,我想這樣的政策可能是天理不容吧。」
面對大量網友的指責,有專家隨後「澄清」:「大病醫療保險金不是救命錢」、「不屬於基本保險範圍,而是商業保險,不符合免稅規定」。
四川經濟師李先生:「作為一個政府,你把老百姓的居住、教育、醫療這些東西拿來作為獲取利益的一個工具,或者說增加財政收入的一個方式的話,我覺得本身這就是有問題的,即使他是合法的,這個法制都有問題,因為這是一個國家居民最基本的東西,應該是免費提供給老百姓的,所以不能把這個東西產業化。」
知名的微博紅人「老徐時評」也寫道:「國家做不到大病免費醫療人民也就忍了,自己買個保險還要納稅?」
新唐人記者陳漢、蕭宇採訪報導